如何注冊聲音商標?聲音商標注冊與普通商標注冊的區別?
資政知識產權
什么是聲音商標?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資政知識產權先重申一遍商標的定義:商標是用以識別和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標志。由此可知,聲音商標就是指是用以識別和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聲音。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聲音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聲音商標注冊相關案例
聲音商標是非傳統商標的一種,我國第一件聲音商標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申請的第“14503615”號聲音商標“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廣播節目開始曲”。鑒于“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廣播節目開始曲”的那毫無疑問的知名度、影響力,這是一個典型的成功案例。
那么不成功的案例有沒有呢?
當然有,知名主播李某多次申請注冊的聲音商標“OH MY GOD,買它買它!”就被駁回了。
聲音商標是怎么審查的?
第一,聲音商標的禁止性審查所有商標使用、申請、注冊都不得不得違反《商標法》第十條規定的規定,聲音商標也不例外。
應該沒有人想著用國歌、軍歌相同或近似的旋律去申請聲音商標吧?
另外,還是資政知識產權一直強調的“商標不得有損社會風氣”,例如:恐怖暴力的尖叫聲,這些是絕對不允許的。特別提一句,這里的不允許不是說不允許注冊,而是不允許使用哦。
第二,聲音商標的顯著性審查
聲音不得與所注冊的商品或服務有明顯關聯性,如:鋼琴彈奏聲使用在“樂器”上;兒童嬉笑聲使用在“嬰兒奶粉”上;狗吠或貓叫聲使用在“寵物飼養”上等等。顯然這樣的聲音在這些商品或服務上根本無法起到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作用。
此外,特別簡單或者特別長的聲音、平常語調直接唱呼廣告用語或普通短語,一般也被不允許作為聲音商標注冊。例如:“OH MY GOD,買它買它!”就屬于平常語調直接唱呼廣告用語,如果李佳琪繼續申請,可能還是會被繼續駁回。
第三,聲音商標的相對性審查
最后,資政知識產權來聊一聊聲音商標審查與普通商標最不一樣的地方。
從實踐經驗看,申請注冊聲音商標,商標局一般情況都會發出審查意見,要求申請人提交使用證據,并就商標通過使用獲得顯著特征進行說明。
也就是說,想要把聲音注冊成商標,必須是一個長期使用的聲音,具備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作用的聲音。比如:QQ“滴滴滴”的提示音。
2014年5月4日,騰訊向商標局提出“嘀嘀嘀”
2015年8月11日,商標局以“申請商標由簡單音調組成,缺乏顯著性”為由駁回申請。
隨后,騰訊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商評委支持商標局觀點,繼續駁回。
沒辦法,騰訊只能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希望幾億人都認可的聲音,雖然是簡單音調,但是具有區分作用,給予注冊。最終,該商標獲得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北京高院二審的支持,該商標獲得注冊。
由此可見,申請注冊聲音過程中商標使用證據是多么的重要,如果將沒有使用的聲音去申請商標,那核準的概率必然是微乎其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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