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區關于若干科技扶持政策的實施細則
資政知識產權
為進一步規范科技專項資金的實施,更好促進科技財政資金的激勵作用和引導作用,根據國家、省、市等相關規定和《關于推進科技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下政函〔2018〕28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實施細則
1、資助對象和條件
(1)在我區注冊或登記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組織(下城區轄區范圍內納稅并且財政收入級次在我區的獨立核算企事業單位)。
(2)戶籍在杭州市,且授權專利證書記載的權利人地址在我區的自然人。
2、資助標準
(1)對獲得國內發明專利的企業、非企業單位分別給予每件資助1萬元、5000元。企業獲得美國、日本和歐洲專利局發明專利權每件資助5萬元,其他國家或地區每件資助1萬元, 每件專利限最多在兩個國家的獎勵申請。對企業、非企業單位獲得國內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分別每件資助1000元、500元,對獲植物新品種授權的每件資助5000元。自然人獲得國內非職務發明專利權每件2500元。
(2)對上一年度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10件以上的企業,每件給予1000元獎勵,總計不超過10萬元。對上一年度專利授權量20件以上的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每增加10件,增加5000元,最高20萬元。對零專利企業首次獲得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分別給予5000元、2000元一次性獎勵。對企業維持第4-9年度國內發明專利年費的給予當年度年費70%資助,每件最高資助2000元,每家企業年最高資助10萬元。
(3)對新研制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際、國家技術標準,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修訂并替代國際、國家技術標準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成為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成員單位或引進國家標準化專業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的,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被授予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優秀獎的專利權人分別給予20萬、10萬一次性獎勵;對被授予中國外觀設計金獎、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的專利權人分別給予20萬、10萬一次性獎勵。企業進行科技成果登記,并獲省科技成果證書的,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補助(每個企業每年補助不超過2項)。
(4)對市級專利試點(示范)企業一次性投入5萬元以上建設數據庫,給予2萬元一次性資助。對承辦“市長杯”工業設計大賽分賽場的企業每個分賽場給予2萬元一次性補助。對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融資成本按實際支出的50%給予最高20萬元補助:(1)企業僅以知識產權作為質押物獲得貸款的,補貼的融資成本包括貸款利息以及評估費、擔保費等融資服務費用;(2)企業以知識產權質押并且以除知識產權外的其他資產擔保、抵押等方式獲得貸款的,補貼的融資成本為知識產權質押部分的貸款利息。
(5)對首次認定為省級、市級、區級專利示范(試點)企業的,分別給予15(13)萬元、10(8)萬元、5(3)萬元一次性資助,由低等向高等次升級的,獎勵差額部分。被評為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或示范企業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資助。對開展知識產權規范管理的企業,驗收合格后給予5萬元一次性資助。
二、下城區專利試點示范企業認定細則
1、認定條件
(1)企業注冊稅務登記及財政收入級次在下城區,具備較好的知識產權工作基礎,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
(2)企業建有知識產權工作管理制度,包括專利管理、保護、運用以及知識產權信息利用,利益分配與獎勵等;
(3)專利實施率不低于30%,有效專利年產值或年銷售(業務)收入不低于300萬元(有效專利產值占總產值或總銷售收入80%以上的可適當放寬);
(4)申報區知識產權(專利)試點企業歷年累計有效專利折算分值達到10分(含10分)以上,近三年申請專利折算分值要求達到5分(含5分)以上。分值計算方法是:國內發明專利每件5分,國內實用新型專利每件2分,國內外觀設計專利每件1分,;國外發明專利每件10分,國外實用新型專利每件4分,國外外觀設計專利每件2分;
(5)申報區專利示范企業,要求企業專利試點工作滿兩年,歷年累計有效專利折算分值達到15分(含15分)以上,近三年申請專利折算要求達到8分以上(含8分),分值計算辦法同上;
(6)所有申報企業應積極參加省、市、區組織的各種知識產權培訓活動。
2、認定程序
區專利試點示范企業由區科技局(知識產權局)負責認定,每年進行一次,由企業提出申請,經企業所在街道或企業主管部門初審后報區科技局(知識產權局),沒有主管部門的企業直接報區科技局(知識產權局)。區科技局(知識產權局)組織相關人員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對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發文命名為區專利試點示范企業。
三、企業院所R&D研發經費補助細則
對企業院所R&D研發經費投入根據相關職能部門統計結果給予每年最高50萬元的資助。制訂細則如下:
1、支持重點龍頭企業、院所,當年R&D經費投入1億元以上的單位給予2萬元補助。
2、鼓勵企業、院所每年加大R&D經費投入,近兩年經費投入逐年增長,且當年:
(1)R&D經費投入500萬至1000萬以下,同比增長20%-30%,最高補助5萬;同比增長30%以上,最高補助10萬。
(2)R&D經費投入1000萬至5000萬以下,同比增長15%-25%,最高補助10萬;同比增長25%以上,最高補助20萬。
(3)R&D經費投入5000萬以上,同比增長12%-20%,最高補助20萬;同比增長20-30%,最高補助30萬;同比增長30%以上,最高補助50萬。
具體補助金額根據當年預算總額安排確定。
3、在全區R&D經費指標達到增長目標的情況下,每家企業、院所當年補助資金總計不超過50萬,主要用于獎勵研發骨干負責人員,及財務、統計等相關輔助工作人員。R&D經費以統計部門口徑為主,最終金額需科技局上門核實并出具書面證明或專項審計報告核定。享受政策的企業、院所統計屬地、稅收屬地應在下城區。
四、科研及新產品計劃實施細則
促進新一代人工智能、大數據、“互聯網+”等新興產業發展,實施區科研及新產品計劃,給予最高50萬元資助。制訂細則如下:
1、資助對象條件
(1)申請單位具有企業獨立法人資格,財政收入級次在下城區,需要具有項目實施的工作基礎和條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度。
(2)項目技術領域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范圍,項目的實施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良好的市場前景。
2、資助標準和方式
單個項目按不超過該項目研發投入的15%資助,最高50萬。根據項目技術難易程度、創新程度、績效目標、知識產權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價分檔次資助,綜合評分在90分以上的,按15%給予最高50萬元資助;評分在[80,90)的,按12%給予最高40萬元資助;評分在[70,80)的,按8%給予最高30萬元資助;評分在70分以下的不予資助。綜合評分90分以上的項目數不超過總資助項目的20%,綜合評分在[80,90)的項目數不超過總資助項目的50%。
項目補助資金采取后補助方式,立項項目在項目結束后對項目投入出具專項審計報告,待項目通過驗收后,經審核給予資助。
3、項目管理及資金監督
(1)由科技局根據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區產業發展需要,發布項目指南,開展項目申報,組織專家評審,最后會同相關部門,確定資助項目和承擔單位。項目立項后,由區科技局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合同。項目實施原則上不超過三年。
(2)項目驗收結論分為通過驗收、不通過驗收和結題兩種。項目完成主要目標和任務、經費使用合理的,為通過驗收;項目因主觀因素未能完成主要目標和任務或經費使用不合理的,按照不通過驗收處理;因客觀因素未能完成項目任務,研發失敗的,按結題處理,其投入經費達到計劃額度,按計劃資助標準50%資助。
五、區級眾創空間認定細則
對首次通過國家、省級、市級標準化、區級認定或備案的眾創空間,分別給予8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首次認定為市級專業化、國際化眾創空間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制訂細則如下:
(一)認定條件和程序
1、申請認定區級眾創空間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運營主體成立并實際運營3個月以上,獨立法人并納稅在下城,具有100平方米以上的辦公場所或集中孵化場地,如為租賃場地,租期須在一年以上;
(2)設立有一支面向創客項目(企業)的創投基金或簽約長期合作的基金,納稅在下城,額度不低于300萬;申請認定時需投資眾創空間內創客企業(項目)3家(個)以上;
(3)入駐項目或企業應屬于新興產業領域,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導向;
(4)運營團隊具備至少3名1年以上科技創新創業服務或相關業務經驗的人員,企業管理運作規范,有健全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5)創業服務主題明確,特點突出,有完善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和創客企業(項目)管理制度,有明確的服務對象評估篩選、畢業與退出機制等。
2、空間內創客企業需符合以下條件:
(1)納稅在下城,入孵時成立時間一般不超過1年;
(2)從事研發、生產的主營項目(產品)符合我區新興產業的發展導向;
(3)企業開發的項目(產品),知識產權界定清晰,無糾紛。
3、申請區級眾創空間認定須提供如下材料:
(1)下城區眾創空間認定申請表;
(2)空間介紹、工作總結或工作計劃;
(3)獨立法人證明文件、創投基金相關材料;
(4)眾創空間項目孵化、活動一覽表及相關材料;
(5)眾創空間創始人或主要負責人的介紹材料,包括3名以上(含3名)管理人員的從業背景、服務紀錄等;
(6)其他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4、區級眾創空間認定程序為運營主體自主申請、街道審核推薦、區相關部門聯合審議,符合條件的給予認定。
(二)眾創空間的管理
開展年度復核,對眾創空間及其創客企業(項目)發展情況、投融資情況、以及創業活動開展等情況及時向區科技局(或其他指定管理部門)進行備案。根據省、市級主管部門年度評價結果,給予相關扶持措施。
(三)扶持政策
1、首次認定或備案為國家、省級、市級標準化、區級眾創空間的,分別給予80、50、20、10萬元一次性獎勵,其中對獲得高一級認定的進行補差。
2、首次認定為市級專業化、國際化眾創空間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3、給予區級眾創空間運營主體和空間內企業科技風險池貸款支持??臻g內企業項目納入區科技創業種子資金資助計劃。
六、種子資金項目補助細則
經專家評審給予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科技平臺內入駐初創企業最高20萬元的種子資金項目補助。制訂細則如下:
(一)支持對象和方式
1、種子資金主要用于科技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含專利、專有技術)進區科技創業中心、轄區內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內創辦科技企業的資本金補貼和科技成果開發、轉化的適量補充。其中對屬于下城區重點發展產業的科技孵化項目給予一定比例的優先安排。
2、享受種子資金支持的孵化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已辦理工商、稅務登記,財政收入級次在下城區。
(2)企業入駐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在3個月以上,且運作正常。
(3)企業應掌握孵化項目的核心研發生產技術,應具備實施該項目所需的人才、開發、管理等保障條件,有與申請資金相符的自有資金,并具有自主開發能力;
3、種子資金支持孵化的科技成果項目須具備以下條件:
(1)孵化項目具有較大推廣應用潛力或良好市場開發前景,并已基本具備商品化、產業化的基礎。
(2)孵化項目有較高技術水平,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
(3)項目研發總投入在20萬元以上,申報時實際投入已在50%以上(外協費用投入不得超過20%)。
(4)對無自主創新的單純引進、低水平重復、知識產權不清或有糾紛的項目,不列入種子資金資助范圍。
4、種子資金的資助方式和資助標準:
(1)經專家按項目的總體水平、技術與創新難度、項目可行性(發展前景及預期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以及專家核定的投資額等五個方面對項目進行評審后,視情況給予不同額度的種子資金扶持。
(2)采取財政專項撥款形式,可分二次撥付。撥付方式為:第一次在簽訂合同后按批準資助總金額的50%可憑發票、付款憑證、記賬憑證等材料撥付,第二次在項目完成投資額達到資助檔次的下限時憑專項審計報告等材料撥付。
(二)申請與審核
1、種子資金采取孵化企業自愿申請形式,申請單位應如實填報《下城區科技創業種子資金申請書》,并同時提交項目可行性分析、專利或科技成果證書、項目實施業績證明、項目投資憑證、企業開業以來的財務報表等相應的附件。
2、區科技局一般每年組織評審一次,具體日期由區科技局確定。
3、區科技局根據評審結果提出擬資助項目的資助額度意見,下達資助計劃。
4、區科技局按照資助計劃,組織有關受資助單位辦理手續、簽訂資金使用合同。
(三)資金使用管理
1、種子資金的使用管理由區科技局負責,委托區科創中心承擔項目申報受理和項目跟蹤管理等服務工作。種子資金的開支范圍包括:科研設備購置費、能源材料費、試驗外協費、資料費等與項目科研開發、試制試產有關的費用。
2、享受種子資金資助的項目承擔單位應遵守國家、省、市財政科研項目資金使用辦法,切實履行合同,確保資金使用取得預期效果。
3、項目承擔單位違反合同,致使項目無法繼續實施的,由區科技局根據合同約定終止項目的實施,依法對項目進行結算,保護所撥資金不受進一步損害。對于由于人為原因而造成項目失敗的,將根據協議約定依法追究責任,區科技局有權追回全部種子資金。
4、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繼續執行合同或項目實施結果無效益甚至失敗的,項目承擔單位應根據合同約定,及時處理并向區科技局提出書面報告,并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區科技局有權索回種子資金余額。
5、對弄虛作假騙取種子資金或資金挪作他用的受資助單位,除撤銷資助、追回資金外,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6、由于市場、技術、資金及企業結構等因素發生變化;項目承擔單位需對種子資金資助項目和資金使用進行調整時,經區科技局同意,可酌情在變更合同內容的同時,允許調整種子資金的資助內容。
7、項目實施單位對資助資金應保證??顚S?,并進行專項核算。
七、創新中國產業園、健康產業園補助細則
對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新中國產業園、健康產業園(平臺)或有利于促進科技企業發展的科技服務平臺的建設主體,按建設投入額的50%以內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制訂創新中國產業園、健康產業園補助細則如下;
1、創新中國產業園、健康產業園(平臺)的認定。平臺運營主體通過所在街道向區政府提出認定申請,經區政府同意后給予掛牌認定和扶持。
2、第1年考核合格按建設投入額的50%以內給予最高40萬補助,第2年考核合格按建設投入額的50%以內給予累計最高70萬補助(含前期補助)、第3年考核合格按建設投入額的50%以內給予累計最高100萬補助(含前期補助)??己瞬缓细癫挥枰詢冬F,補助年限順延。建設投入額根據審計報告確定。
3、考核合格應具備以下條件:
(1)創新中國產業園年度新增企業不少于10%為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新增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市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5家以上;健康產業園現有企業不少于3家,有一定數量的科技成果、知識產權成果和科研轉化項目。
(2)園區管理規范,有穩定管理團隊,積極開展科技招商,維護園區品牌,能夠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工作;
(3)有一定配套服務功能,可為企業提供技術、財務、管理咨詢、創業活動等服務,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氛圍,積極推進扶持科技企業發展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
4、園區管理。區科技局對已認定的園區實行動態管理。已認定的園區若發生運營主體變更、運營面積大幅變動等重大事項的,應及時上報,由主管部門對園區資質再行確認。
八、創新中國產業園、健康產業園入駐企業補助細則
對入駐區科創中心孵化園的企業,自入駐之日起三年內給予最高100平方米的房租補助。創新中國產業園、健康產業園入駐企業可享受最高1000平方米、每天0.5元/平方米的三年房租補貼和最高“三免兩減半”稅收扶持政策。制訂細則如下:
1、對入駐創新中國產業園、健康產業園, 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企業或創新型人才創業企業,三年內可享受最高1000平方米、0.5元/平方米?天的房租補貼。補貼在科技扶持經費中列支。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企業或創新型人才創業企業包括以下企業:
(1)市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
(2)列入杭州市科技型初創企業培育工程的企業;
(3)擁有市級以上研發中心或企業研究院的企業;
(4) 獲得創投機構投資且投資額在300萬以上的企業;
(5)在新三板,主板或創業板掛牌上市的企業;
(6)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或掌握核心技術、其技術成果國內先進,致力成果轉化的人才創業企業;
(7)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開展知識產權等科技服務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企業;
(8)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或其他符合政策導向的企業,由相關部門審定。
企業具備上述第1-6項其中一項,三年內可享受最高500平方米、0.5元/平方米?天的房租補貼;具備上述第1-6項其中兩項以上,三年內可享受最高1000平方米、0.5元/平方米?天的房租補貼;企業具備上述第7或第8項的,三年內可享受最高300平方米、0.5元/平方米?天的房租補貼。企業需在具備以上條件三年內提出補助申請,企業由具備上述一項條件發展為具備兩項以上條件的,房租補貼給予補差。
2、對入駐創新中國產業園、健康產業園,并有風險投資基金投資的企業,前三年按企業當年的增加值、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形成區地方財力部分的100%以內給予資助,后二年按當年形成區地方財力部分的50%以內給予資助。資助由區、街按體制共同承擔。
對入駐創新中國產業園、健康產業園,沒有風險投資基金投資的企業,前二年按企業當年的增加值、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形成區地方財力部分的100%以內資助,后三年按當年形成區地方財力部分的50%以內給予資助。資助由區、街按體制共同承擔。
九、創新中國產業園績效評價細則
每年對園區開展評價工作,對績效評價排名靠前的園區運營主體進行獎勵,每家最高獎勵10萬。制訂細則如下:
1、評價對象:創新中國產業園各分園。
2、主要評價指標:
(1)園區稅收貢獻:包括稅收總額和增速;
(2)園區科技發展情況:科技型中小企業家數、高新技術企業家數、科技計劃項目情況等。
(3)園區人才引進:國千、省千、市521人才、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等獲得政府榮譽的各類人才數量。
(4)園區功能配套和管理:包括引入稅務、財務、人力資源、金融、創投等配套中介機構或服務情況及自身工作人員工作業績、配合政府工作方面情況。
3、評價方式:每年對各園區進行發展評價,評價期一般為上年下半年至當年上半年。園區填報各項指標情況,由區科技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對評價材料進行審核,并且給予綜合評分。按照得分高低授予綜合貢獻獎和創新進步獎。
注:綜合貢獻獎綜合評分=絕對量指標評分+增量指標評分*20%。根據綜合貢獻獎綜合評分的評分高低評出園區總量前30%的園區進行獎勵,授予綜合貢獻獎,可分為三個等次,按照一、二、三等獎給予獎勵:分別按照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給予10萬元、9萬元、8萬元獎勵。
創新進步獎綜合評分=增量指標評分。根據創新進步獎綜合評分的評分高低評出園區總量前10%的園區進行獎勵,授予創新進步獎, 給予8萬元獎勵。
4、區政府另有評價方案和獎勵安排的,從其規定。
十、創新創業賽事活動補助細則
各類創業沙龍、論壇、大賽等創業創新活動,經審定可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按出席領導嘉賓、項目招引、媒體報道及活動規模等因素分別按不超過實際活動經費的50%、30%兩檔給予資助。制訂細則如下:
1、符合以下條件可按不超過實際活動經費的50%給予最高100萬資助:
(1)杭州市級或市級以上領導出席;
(2)國際、國內500強中國區高管或知名創投機構負責人或國內外相關領域知名人士出席;
(3)與知名媒體、創投機構承辦創業大賽、論壇等活動,或與政府部門聯合舉辦的重要活動,或活動引進企業注冊資金或融資累計1000萬元以上。
(4)省級以上主流媒體報道;
(5)參與人數100人以上。
2、符合以下條件可按不超過實際活動經費的30%給予予最高50萬資助:
(1)下城主要領導出席;
(2)國際、國內500強企業或知名創投機構或國內外相關領域知名人士參加;
(3)與政府部門聯合舉辦活動,或活動引進企業注冊資金或融資累計500萬元以上;
(4)市級以上主流媒體報道;
(5)參與人數80人以上。
活動實施方在活動結束后遞交活動投入審計報告、相關證明材料等,經科技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審核后,按照相應補助比例,予以撥款補助。
十一、創新券補助細則
根據《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推廣應用創新券 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若干意見》和《杭州市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等政策,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細則。
1、發放對象和使用范圍。創新券的支持對象主要為在我區注冊并納稅的企業。創新券使用范圍:“浙江省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內的各級各類創新載體為下城區企業提供的合作開發、委托開發、科技評估、技術查新、測試分析、產品設計、技術培訓、知識產權服務(專利代理、專利分析評估、專利質押、專利保險、專利糾紛服務)等形式服務。有條件的載體經區科技局認定可列入創新券地方載體。區種子資金項目補助、科研及新產品計劃補助、園區企業房租補助、知識產權補助、科技服務平臺補助等納入創新券支持范圍。
2、補助標準。對通過創新券使用審核的企業給予不超過服務合同總額30%的補助,單個企業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20萬(不包括區種子資金項目補助、科研及新產品計劃補助、園區企業房租補助、知識產權補助、科技服務平臺補助等)。
3、申領與兌現。在“浙江省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提交網上申請,提交材料要求按照《杭州市科技創新券實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區科技局定期對企業進行創新券使用兌現補助。
十二、優秀科技工作者獎勵細則
為大力弘揚科技工作者“獻身、創新、務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倡導“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風尚,特制定本細則。
1、獎勵范圍:在我區各行業各領域從事科學技術的研究、開發以及科技成果推廣、技術服務等方面的科技工作者。
2、獎勵條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愛國主義精神、求實創新精神、拼搏奉獻精神、團結協作精神,并模范遵守職業道德,在科技工作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和貢獻。
3、獎勵周期和名額:每一年開展一次,每次獎勵人數不超過30名。
4、獎勵程序:各街道、企事業單位和部門初審并推薦“下城區優秀科技工作者”候選人;區科技局、區科協會同相關部門對候選人的初評結果進行復評,確定獲獎人選。
5、獎勵方式:區科技局、區科協對“下城區優秀科技工作者”行文獎勵,獎金不低于2000元。
十三、院士專家工作站專項資金實施細則
1、資助對象
在下城區注冊并納稅的企事業單位。
2、資助標準
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院士專家工作站的建站單位,根據《杭州市院士專家工作站管理辦法》(杭院協〔2017〕1號)要求,在市級經費資助基礎上,按照1:1比例進行配套經費資助。
十四、市級“因素法”下撥科技專項資金實施細則
根據《杭州市科技型初創企業培育工程(2015-2017)實施意見》、《杭州市科技型初創企業培育工程實施意見(2018-2020)》、《杭州市農業科研資金管理辦法》、《杭州市社會發展科研資金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為規范使用上級分配資金,特制定本辦法。
1、補助對象和分配標準
(1)科技型初創企業培育資金
補助對象為通過認定的杭州市科技型初創企業。依據專家評審結果,按專業分組得分排名確定企業類別和基本資助金額:一類企業補助金額為2X,二類企業補助金額為1.5X,三類企業補助金額X。
X=可分配資金/[2*一類企業家數+1.5*二類企業家數+三類企業家數];
(2)農業與社會發展專項資金
補助對象為杭州市農業與社會發展項目庫入庫項目。項目初步補助金額為該項目計劃投入額的10%?折算系數X。
補助金額最高額與最低額根據當年分配資金量酌情決定。
專項資金上級部門有明確撥款意見的按上級部門意見撥付,最終具體資助額度由部門會同審核或者區相關會議決定。
2、補助撥付
采用“后補助”的形式一次性下撥經費,企業申請資助時,項目研發投入中外協費用占比不得超過總費用20%。由區科技局、財政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可組織相關專家對審計報告的投入數據進行核實,必要時到現場進行考察。
(1)科技型初創企業培育資金
企業項目研發投入達到或超過科技經費資助計劃額度的2倍時可向區科技局提出下撥經費申請。企業一般需在經費分配文件下達后一年內完成相應投入,并申請資助。申請時需提交由補助資金申請表、專業審計機構提供的已投入研發經費審計報告,項目實施總結等相關材料作為申請撥款備查材料。
(2)農業與社會發展專項資金
企業入庫項目一般要在入庫當年或次年6月前完成項目投入并申請資助款。若項目實際投入經費少于計劃投入經費的90%,實際資助金額=計劃資助金額?項目實際投入經費/項目計劃投入經費,否則按照計劃資助金額給予補助。
企業在完成項目研發后,申請經費補助時提交以下材料(裝訂成冊一份):項目補助經費申請表;項目實施總結;技術檢測或鑒定報告;專利等知識產權成果證書復印件;項目投入專項審計報告;外協費用相關的技術合同。
3、項目管理
市科委對科技型初創企業定期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企業未予以資助的后續不再給予本專項資金資助。
對提供申請材料弄虛作假的企業,不予撥付資助款,情節嚴重的,列入誠信黑名單,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十五、其他
1、《關于推進科技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下政函〔2018〕28號)文件中第4條“對遷入或者新認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補助?!?,遷入的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應在上年或者當年認定通過。
2、《關于推進科技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下政函〔2018〕28號)文件中第6條“空間、園區等平臺每引進或培育1家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币M的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應在有效期內。
《關于推進科技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下政函〔2018〕28號)文件中第10條“科技中介機構服務區內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當年新認定成功5家,給予2萬元獎勵?!泵砍晒?家給予2萬元,以此類推。
十六、附則
原相關管理辦法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為準。本實施細則由科技局、財政局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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