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杭州市科技型初創企業培育工程實施意見(2018-2020)》(杭科高〔2018〕4號)的規定,經各區、縣(市)科技局、杭州經開區、大江東科技局初審和推薦,我委進行形式審查、專家評審和行政決策等程序,擬決定將杭州峰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712家企業作為2018年杭州市科技型初創企業培育工程入庫企業,現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七日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布的結果持有異議的,可以真實身份和書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單位提出異議的,須加蓋公章;個人提出異議的,須署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
杭州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