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專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資政知識產權
第一章 總則
為加強專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浙江省專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杭州市專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建德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工業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建政[2007]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專利專項資金來源:
1、市財政預算安排;
2、國家、省、杭州市專利專項補助資金;
3、其他。
第二條 專利專項資金主要用于:
國內外授權專利的資助,專利工作獎勵,專利宣傳、人才培訓、專利產業化項目、行政執法條件建設、專利交流與合作等事項的補助。
第三條 專利專項資金的補助對象:
本市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專利第一權利人(地址在本市轄區內),以及負責市專利事務協調管理的政府機關。
第二章 申請條件
第四條 申請專利專項資金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申請國內專利已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專利權;
2、申請國外發明專利已被國外專利管理機構授予專利權;
3、列入市專利宣傳、人才培訓計劃,專利工作獎勵,專利產業化項目,專利行政執法條件建設項目等;
4、列入國家、省、杭州市及本市級專利示范(試點)企業。
5、專利的交流與合作等。
第五條 申請人申請國內授權專利資助須出示和報送下列材料:
1、建德市國內外授權專利資助申報表(見附件);
2、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專利人是二人以上的,需提供其他專利權人的授權委托書;
4、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社團登記證復印件;
5、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第六條 申請人申請國外發明授權專利補助須出示和報送下列材料:
1、建德市國內外授權專利資助申請表(見附件);
2、外國或地區專利管理機構頒發的專利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國家批準的涉外專利代理機構出具的國外發明專利申請、代理費用結算帳單和發票復印件。
第七條 申請人申請專利產業化項目補助的須出示和報送下列材料:
1、建德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申報表和可行性報告;
2、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證書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3、上年度專利繳費發票復印件;
4、上年度專利技術產品銷售發票復印件;
5、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
第三章 申請與審核
第八條 申請審核程序:
1、申請國內外授權專利資助的申請人在一年內可隨時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請并提交申報表及有關資料。市科技局收到申報表及相關資料后,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核,在下一年度4月份予以補助。
2、專利技術產品產業化項目補助,結合本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程序,由企業自主申請,擇優列項,給予補助。
3、列入國家、省、杭州市及本市級專利示范(試點)企業的單位,應及時向市科技局報送有關材料,經審核后,給予獎勵。
第四章 補助方式
第九條 補助額度和方式:
1、國內發明專利授權后每件獎勵人民幣2000元,國外發明專利授權后每件獎勵人民幣5000元;
2、國內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后每件獎勵人民幣800元,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后每件獎勵人民幣500元。
3、首次認定為國家、省、杭州市、建德市專利示范(試點)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2萬元的獎勵。(補助經費經費列入“建德市工業發展促進資金”預算)
第十條 專利宣傳、人才培訓、行政執法條件建設、專利工作先進集體、個人獎勵、專利交流與合作等經費根據市科技局年度工作計劃,列入市科技局部門預算。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第十二條 專利專項資金實行??顚S?,市財政局和市科技局將適時對專利專項資金的使用實施績效評價和監督。申請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應提供真實的材料和憑證,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已資助的經費全數收回,并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文來源:建德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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