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拱墅區企業發明專利產業化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
五洲商務網
各園區、街道、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鼓勵企業研制的發明專利產品產業化,提高企業實施專利戰略的自覺性,加速專利技術轉化為生產力,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更好地發揮科技創新的市場導向作用,提高知識產權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率,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以及《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拱政[2014]3號)的精神,決定開始開展拱墅區企業發明專利產業化獎勵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條件
在拱墅區注冊及納稅的企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可申報拱墅區企業發明專利產業化獎勵:
1、企業必須已被認定為區級以上專利試點(示范)企業;
2、企業具備較好的專利工作基礎,企業專利管理制度健全,專利工作貫穿于技術開發、生產、經營等各個環節;
3、企業申請產業化獎勵的發明專利必須為企業自主研發的、近三年內授權的、專利權有效且未對外許可、無權屬糾紛的;
4、企業發明專利需已實現產業化,且該項發明專利產品上年度銷售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財務需單獨核算。企業每項發明專利產業化只獎勵一次;
5、企業未發生過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二、申報材料
1、拱墅區企業發明專利產業化獎勵申請表;
2、企業發明專利產業化實施情況總結。內容包括企業概況、專利制度建設情況、產品的專利情況和發明專利在產品中所起的作用、發明專利產品的盈利能力和市場占有率分析、本年度企業發明專利的銷售、納稅情況以及三年內預計的產量和經濟效益。
3、發明專利證書以及授權以來的年費繳納發票復印件;
4、企業申請產業化資助的發明專利產品上年度銷售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5、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6、區級以上專利試點(示范)企業證書復印件或認定文件;
7、企業專利管理制度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三、報送時間
各申報單位請于2015年7月15日前將紙質材料一式三份交至拱墅區科技局1516辦公室(臺州路1號)。
拱墅區科學技術局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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