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商標注冊:安吉查扣70余萬元的某假冒注冊商標酒
五洲商務網
中國美麗鄉村——安吉,是浙江北部一個極具發展特色的生態縣。擁有中國美麗鄉村、中國第一竹鄉、國家首個生態縣三個全國性品牌,領銜制定了《美麗鄉村建設指南》國家標準。成功創建全國旅游標準化示范縣、國家鄉村旅游度假實驗區和全國首個鄉域4A級景區。接待游客、旅游總收入分別達到1829萬人次、233億元,是2011年的2.5倍、4.5倍。安吉縣域面積188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6萬人。
2017年6月12日上午,安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某品牌酒類專項檢查,出動執法人員60余人次,扣押億*酒瓶裝1600瓶,杯裝652杯,益*康2071袋,貨值共計73萬余元。執法人員共抽樣3個品種8個批次的上述產品進行送檢。目前對于上述食品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正在等待進一步檢驗結果。
執法人員根據相關線索,經前期排查摸底發現,
1、目前安吉市場上出現了5家“億*”代理商,銷售預包裝普通食品“億*酒”、“益*康”。各代理商發布的廣告,將該普通食品夸大做疾病預防治療功效宣傳,其中,“億*酒”廣告內容均為“有效治療痛風、頸椎炎、腰肩盤突出、腰肌勞損、風濕、類風濕、手腳麻木等”,“益*康”廣告內容均為“適用于:消腫止痛、牙痛20分鐘見效、清熱下火涼血、排毒護體、風濕骨痛、手腳麻木、肩周炎、關節痛、皮膚瘙癢、頭痛、感冒風濕、咽喉腫痛、化痰止咳、口苦干、頸椎痛、腰痛、清心安神、健脾溫腎、心胃氣痛等”。
2、該產品的全國總代理為個體工商戶安吉遞鋪**酒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名義與他人簽訂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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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二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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