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浦江縣做好省市知名商號申報組織工作的通知
五洲商務網
各科、所、隊、室、分局、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省市知名商號組織申報組織工作,根據省工商局《關于開展2010年度浙江省知名商號認定工作的通知》(浙工商企〔2010〕6號) 和《關于開展2010年度省市知名商號認定工作的通知》(金工商發[2010]85號)的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凡符合《浙江省企業商號管理和保護規定》和《浙江省知名商號認定辦法》規定條件的企業均可申報浙江省知名商號認定;凡符合《金華市知名商號認定辦法》規定條件的企業,均可申報金華市知名商號認定。新申報省知名商號企業名稱應于2006年6月30日前已登記使用,新申報金華市知名商號的企業名稱應于2007年6月30日前已登記使用。2007年度金華市知名商號有效期將屆滿,應在今年申報延續認定。對未經續認的,該知名商號失效,不再受保護。
二、相關申報材料的說明
申請認定浙江省知名商號的企業依據《浙江省知名商號認定辦法》第六條規定提交材料,申請認定金華市知名商號企業依據《金華市知名商號認定辦法》第六條規定提交材料。申請延續認定金華市知名商號的企業依據《金華市知名商號認定辦法》第六條和第十三條項規定提交申請材料。
對企業提交的相關申報材料,說明如下:
(一)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由企業所在地縣以上統計部門出具近三年銷售(服務)額情況的證明,縣以上地稅、國稅部門分別出具近三年納稅情況的證明。只繳納地稅或國稅的,應由稅務部門作出說明。
(二)行業排位的相關材料。申請認定省知名商號的,由省級以上相應行業協會出具企業近三年銷售(服務)額在全省同行業中排位情況的證明;申請認定市知名商號的,由市級以上相應行業協會或主管部門出具企業近三年銷售(服務)額在全市同行業中排位情況的證明。
(三)商號使用時間證明??商峤蛔畛醯拿Q預先核準通知書,無通知書的,由企業登記機關出具該商號最初使用和連續使用的時間證明,并附上企業加蓋紅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提交材料除標明復印件外,申請書、統計、稅務等部門出具的經濟指標情況及環保、質監、安監、勞動、消協、行業協會等部門出具的審查意見等相關材料必須為原件。
三、申報程序
凡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向縣局注冊監管科提出申請,到金華市工商局網站(http://www.jhgs.gov.cn)的信用企業欄目下載《浙江省知名商號認定申請書》、《金華市知名商號認定申請書》和《金華市知名商號延續申請書》(表格也可到當地工商所領?。?,按要求準備相應的申報材料并裝訂成冊,于6月20日前提交縣局注冊監管科??h局注冊監管科對上報的省市知名商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后報市局。
四、工作要求
一、認識要到位。要充分認識到開展省市知名商號認定是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是賦予企業無形資產、促進企業轉型升級的一項重要舉措。各所要通過上門走訪、服務指導、政策宣傳、聯手保護等方式,幫助企業爭創知名商號,確保知名商號認定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二、宣傳要到位。要開展好《浙江省企業商號管理和保護規定》、《浙江省知名商號認定辦法》和《金華市知名商號認定辦法》的宣傳工作,要通過媒體宣傳并結合干部聯企業活動,積極開展走訪,讓企業認識到保護企業商號的重要性,提高企業爭創省市知名商號的積極性。
三、組織要到位。各所要組織干部認真學習相關規定和辦法,掌握了解省市知名商號的認定條件、提交材料、申報程序等方面的具體知知識,結合責任區監管工作,指導培育規模較大、效益良好、信用良好、行業龍頭的企業申報省市知名商號。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浦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辦公室 2010年5月21日印發(本文來源:浦江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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