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0年度浙江省知名商號認定工作的通知
五洲商務網
各市、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據《浙江省企業商號管理和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浙江省知名商號認定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將2010年度浙江省知名商號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凡符合《規定》、《辦法》規定條件的企業均可申報。其中商號連續使用滿4年,起始時間應于2006年6月30日前已登記使用。申請認定浙江省知名商號的企業應當依據《辦法》第六條的規定提交材料,申報材料的具體要求按照(浙工商企〔2008〕7號)文件執行。
二、申報程序
(一)凡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通過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門戶網(http://www.zjaic.gov.cn)、浙江省企業商號保護協會門戶網(http://www.zj-tradename.com)下載(或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領?。┎⑻顚憽墩憬?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y62333.com/tags/zhimingshanghaorending/"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知名商號認定申請書》(附件一),按要求向登記機關提交申報材料。省局登記的企業可直接向省局提出申請(住所地在杭州地區以外的股份有限公司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
(二)各市局應當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核實。材料不完備或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退回;材料完備且符合條件的,由市局匯總后,填寫《2010度浙江省知名商號認定申報匯總表》(附件二)后,以市局名義于7月31日前報送省局(書式匯總表與電子稿一并報送)。
(三)省局對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審查和核實。材料完備且符合條件的,依照《浙江省知名商號評審委員會評審工作規則》,提交浙江省知名商號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充分認識開展省知名商號認定工作是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進一步發揮工商職能,推進企業轉型升級的一項重要舉措。要通過政策宣傳、上門走訪、服務指導等方式,幫助企業申報知名商號,確保知名商號認定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二)嚴格條件,認真審核材料。各地要嚴格按照《規定》、《辦法》,掌握好認定條件、提交材料、申報程序等方面的具體要求,認真審查申請材料,依法履行有關程序,切實把好審核關,真正把符合條件的企業推薦上來。要把握好申報知名商號的企業必須具有“其他企業的商號與其商號相同或者近似,已經引起公眾誤認、誤解,并可能損害其利益”的情形。同時還應當符合商號連續使用已滿四年、并具有獨創性和顯著性、為相關公眾所熟知、具有較高的市場認知度和信譽度等五項條件。省局對各市推薦知名商號企業的質量將列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
(三)落實措施,依法保護知名商號。各地要進一步加強企業名稱庫的建設,嚴格按照《規定》、《辦法》的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地錄入企業商號和知名商號相關信息。對認定的2009年度省知名商號要及時錄入,認真落實知名商號保護措施,在全省各登記機關跨行業、跨地區實行排他性保護,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聯系人:胡振華;聯系電話:88383388-6031
附件:1.《浙江省知名商號認定申請書》
2.《2010年度浙江省知名商號認定申報匯總表》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最近發表
- 知識產權導航
- 知識產權匯編
- 搜索
- 知識產權交易
- 涉外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