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相同是怎么認定的?組合商標認定相同的標準是什么?商標審查規則
資政知識產權
商標相同的概念
《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商標相同是指兩商標在視覺效果上或者聲音商標在聽覺感知上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無差別。
所謂基本無差別,是指兩商標主要部分完全相同或者在整體上幾乎沒有差別,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兩個商標一模一樣,大同小異。
什么是文字商標相同
文字商標相同,是指商標使用的語種相同,且文字構成、排列順序完全相同。因字體、字母大小寫或者文字排列方式有橫排與豎排之分使兩商標存在細微差別,或者僅改變漢字、字母、數字等之間的間距、顏色,仍判定為相同商標。例如:僅存在簡體和繁體區別的“鳳凰”商標、僅改變排列順序的“資政”和“政資”商標、僅改變字母大小寫和組合形式的英文名稱“Z-Standard”以及橫向排列與豎向排列的中文“泰山”商標等,均因為僅存在細微差別而認定為相同商標。
什么是圖形商標相同
圖形商標相同,是指商標圖形在構成要素、表現形式等視覺效果上基本無差別,易使相關公眾與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產生混淆、誤認。例如:線條勾畫的獅子和填充顏色后的獅子造型設計、鏡像對稱的人喝水的圖案設計,均因視覺效果基本無差別,構成相同的圖形商標。
什么是組合商標相同
組合商標相同,是指商標的文字構成、圖形外觀及其排列組合方式基本相同,使商標在呼叫和整體視覺上基本無差別,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誤認。例如:英文AVFC及圖形,在英文構成、圖形及整體外形輪廓均無明顯的實質差異,構成相同的組合商標。
資政知識產權溫馨提示
相同商標的判斷較為簡單,相關公眾通過商標的構成內容、讀音、排列組合形式和視覺效果都可以直接觀察到,知道了基本的判斷依據,企業在創作品牌和申請商標時就可做出基本的風險評估,減少不必要的名稱注冊,降低商標駁回風險。#商標審查- 最近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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