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與字號沖突守法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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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場主體的法律意識淡薄與自我保護不足
由于諸多歷史的原因及我國長期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許多企業在設立之初很少注重字號在其名稱上的應用,以示區別。其結果是許多企業名稱不一致,簡稱卻一致。特別是在計劃經濟時代,企業之間幾乎不存在什么競爭,很多企業都不使用商標,企業名稱也都主要使用行政區劃、地名和數字以示區別。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為爭奪市場,樹立產品或服務的個性,商標和字號的區別性功能日見重要,企業在重視商標的同時,也越來越重視字號,他們在給企業起名時,不再滿足于“行政+行業”的計劃經濟模式,而是在企業名稱中加進了具有區別性的詞匯。與此同時,市場經濟簡化了公司成立的條件,刺激了大量公司的誕生,為了加強不同企業之間的區別,企業登記機關在核準企業名稱時一般要求申請人在地名和行業之外為公司起一個具有顯著性的名稱,即字號。同時,一些企業重視抓有形資本發展,而對商標和字號等無形資本的保護則重視不夠。由于他們自我保護意識不強,自我保護的措施也顯得不夠,缺乏品牌意識和法律意識,自己的產品、名稱、商標根本就沒有注冊,甚至被別人注冊,一些國內知名企業的字號還遭到國外企業的搶注,在這種情況下,不同企業之間商標與字號的沖突也就在所難免了。
2.經濟利益的驅動是二者發生沖突的助力
商標與字號同為識別性的標示,它們均是企業商業信譽的載體,不僅能折射出企業的經營信用、管理水平和技術能力,也代表著商品質量和服務水平,能夠引導社會公眾進行消費選擇,蘊藏著巨大的財產利益。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一方面,人們對知識產權的重要性有了越來越深刻的認識,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知名企業字號、老字號所具有的識別功能,不僅能夠促進生產經營者不斷提高商品或者服務質量,更重要的在于能夠引導公眾做出消費選擇,有利于擴大經營者的市場知名度,從而提高自身的市場競爭力,尤其是最近幾年,企業越來越重視字號和商標這一無形資產給企業帶來的利益;另一方面,整個社會良好的經營意識還沒有完全形成,一些人惟利是圖,圍繞馳名商標,出歪主意,想歪辦法,鉆法律的空子,以牟取非法經濟利益。一個知名度高的字號或商標對一個企業來說是一筆無形的巨大財富,一些企業為了牟取非法利益,故意將他人已注冊并享有聲譽的商標或字號作為自己的企業名稱或者商標進行注冊登記,使公眾造成誤解,從而達到利用他人信譽推銷自己商品或者服務的目的。這種惡意的搶注行為是造成字號與商標相沖突的又一個重要的原因。再加上如前所述,字號和商標不完全一樣,字號是通過企業名稱登記辦法來取得的,這個登記辦法主要是在區域內來考慮這種獨占權利。而商標的獨占權是從全國范圍內甚至全世界來考慮的。所以有一些企業可能在做字號的時候只想到能夠盡快地讓更多的消費者得知,給人最深刻的印象,從而就容易想到使用和其他的有一定知名度的企業注冊商標相同或相似的企業名稱,構成一種“搭車”的行為,造成字號與商標相沖突。(本文作者:周利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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