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專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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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我市單位和個人的發明創造積極性,提高自主知識產權擁有量,促進臺州市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根據《關于加強專利工作的若干意見》,設立臺州市專利專項資金,并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資金來源
每年在市本級科技三項費中安排一定額度的經費作為市專利專項資金。2004年,在市科技三項經費中劃撥50萬元作為臺州市專利專項資金,以后逐年增加。
二、資金使用范圍
(一)市轄區范圍內注冊登記的單位、住所或創業在市轄區的個人,作為第一申請人申請并授權公告的國內發明專利和國外發明專利的資助;
(二)市轄區內列入市級專利示范企業的專利資助;
(三)支持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廣、符合產業導向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的實施;
(四)專利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與專利人才培訓;
(五)專利執法條件建設;
(六)專利工作先進單位及個人的表彰獎勵。
三、資助額度
(一)國內發明專利每件3000元;
(二)國外發明專利每件1萬元(每件限資助在二個國家的申請);
(三)市級專利示范企業評上當年,每家給予專項資助2萬元。
四、申請資助須提供的材料(一式3份)
1、臺州市專利專項資金資助申請表(見附表);
2、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
3、申請人為個人的須提供其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為單位的須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單位法人登記證等復印件;
4、國外發明專利需提供國家批準的涉外專利代理機構出具的國外發明專利申請、代理費用結算憑證和發票及專利證書復印件。
五、申請受理與審批、發放
(一)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隨時到臺州市知識產權局或市政府辦事大廳市科技局窗口領取申請表填寫申請,并提交相應材料;
(二)專項資金的資助申請由臺州市知識產權局負責管理,并按規定程序、要求審核后給予發放,同時報市科技局備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不屬于資助范圍;
2、《申請表》或材料不符合本辦法要求;
3、提供的材料和憑證有虛假。
六、資金的管理
(一)市專利專項資金每年列入市科技三項經費支出預算,其額度根據我市專利發展情況由市科技局與財政局共同確定;
(二)市專利專項資金撥入臺州市科技局專用帳戶,實行??顚S?,當年若有結余,轉留下年使用,同時確保資助總額在年度預算內;
(三)國內發明專利和國外發明專利資助款的申請受理期限為專利授權日1周年內,受理資助申請的時間為每年的6月和12月;市級專利示范企業資助款在認定后二個月內發放;
(四)領取資助款時必須由領款人簽字并出示身份證;
(五)專利專項資金由市財政局負責專項監督審核;
(六)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已資助金額必須如數退回,并于三年內不得提出資助申請;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本辦法由臺州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文來源:臺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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