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龍灣區專利獎勵有關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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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溫龍委發〔2010〕47號文件對各項專利獎勵的有關規定,結合目前存在的具體情況,現將獎勵細則規定如下:
一、對象要求
1.專利申請人為單位的,單位注冊地應在龍灣區,專利申請地址應屬龍灣區(必須寫明溫州市龍灣區)。
2.專利申請人為自然人的,專利申請地址應屬龍灣區(必須寫明溫州市龍灣區)。
二、時間要求
各項專利獎勵政策只針對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已授權的各項專利,對上一年度前授權的各項專利,不予獎勵。
三、具體規定
1.專利申請人為單位,且其他條件都符合的,國家發明專利獎勵20000元,實用新型專利獎勵3000元,外觀設計專利獎勵1000元。
2.專利申請人為自然人,且其他條件都符合的,國家發明專利獎勵10000元,實用新型專利獎勵1500元,外觀設計專利獎勵500元。
3.專利申請人為同一人或同一單位,且其他條件都符合的,對同一年度(僅包括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已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最高給予6項不同專利獎勵,超出部分不予獎勵。
四、附件要求
1.申請人須填寫《溫州市龍灣區專利補助申請表》。
2.專利所有權人是單位的,需提供專利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兩份,單位財政統一收款收據,開戶行及賬號。
3.專利所有權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專利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并由專利權人本人領取。如代領的,還需要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并提供專利權人委托書原件。
本細則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溫龍科發〔2008〕47號文件隨文停止執行。(本文來源:龍灣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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