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馳名商標給企業帶來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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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護范圍擴大
對于馳名商標的保護,不同于普通商標的保護。普通商標的保護,一般僅限于同類商標(或服務)禁止他人的使用或注冊。而馳名商標可以擴大到不相同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給予保護。
二、對抗惡意搶注
《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十五條、十六條、三十一條規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被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在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使其蒙受損失的注冊商標時,不受本款中的五年的時間限制?!?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y62333.com/wiki/doc-view-248.html">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第十四條指出:“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馳名商標加強保護,對涉嫌假冒商標犯罪的案件,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移送。”
馳名商標無論對企業還是社會來說,都是一筆巨大的財富,出于對企業、經濟保護、發展的角度考慮,各級政府部門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必然在立法、行政、司法上對馳名商標增加保護措施,以促進一個馳名商標的良好發展。
三、防止他人以馳名商標為公司名稱登記注冊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商標所有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名稱登記。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依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處理。”依此規定,馳名商標所有人可以依法請求撤銷與其馳名商標相同的企業名稱,這相對非馳名商標來說,顯然有著更為有利的法律保護。
四、對于近似商標的認定更容易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了認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三項原則,其中一項是“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因此在侵權認定時,如果原告是馳名商標所有人,則行政執法或司法機關判定被告與其商標近似的可能性就很大。
五、在電子商務中避免域名被他人搶注問題
隨著互聯網的迅速發展,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又擴張到了網絡領域。即禁止他人惡意搶注馳名商標的域名權和注冊、使用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域名。如杜邦公司(美國)訴北京國網信息有限公司計算機網絡域名侵權案中,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DUPONT”商標為馳名商標,國網公司注冊該域名的行為已經構成對杜邦公司馳名商標專用權的侵犯,判決國網公司撤銷其注冊的“Dupont.com cn”域名并賠償杜邦公司的相關損失。(本文作者:陳于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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