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2012年“雛鷹計劃”企業的通知
五洲商務網
各區、縣(市)科技局、經開區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科技型初創企業培育和杭州市十大重點產業發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人才創業,根據《關于開展杭州市科技型初創企業培育工程(雛鷹計劃)的實施意見》(杭政辦【2010】4號)要求,決定公開征集2012年杭州市“雛鷹計劃”企業(下稱“雛鷹企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雛鷹企業”申報的基本條件
(一)新申報“雛鷹企業”:
1、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體系,注冊時間在2007年1月1日以后(生物醫藥企業可放寬2年)的杭州市企業;
2、企業產品符合我市十大重點產業導向,科技含量高,知識產權清晰,在技術創新或企業商業模式創新上特色明顯;具備一定的技術與市場成熟性,生產及市場營銷計劃可行;市場開發潛力大,成長性好;已認定“青藍計劃”的企業優先列入“雛鷹計劃”培育。
3、企業實收資本原則上不高于1000萬元(生物醫藥、集成電路、新能源等特殊產業可適當放寬);
4、企業設有研發部門,擁有一支穩定的研發團隊,企業研發投入占當年主營業務收入的5%以上,研發經費賬目明晰;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30%以上,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10%以上。
(二)已列入市“雛鷹計劃”但未申報種子資金的企業,本年度若申請種子資金需重新遞交材料參與評審,具體要求與新申請企業相同;不申請種子資金則無需再報材料。
二、申報流程
采取網上和書面資料報送相結合的申報方式。
1、網上申報。登錄杭州科技政務網(http://www.hzst.gov.cn)的“杭州市財政專項資金網絡管理系統”欄(首次申報單位需先注冊、并經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才能申報)進入“項目申報起草”中進行項目申報起草。(具體操作見網上申報指南)。
2、書面報送。申報單位完成網上申報后,申請企業需遞交以下書面申請資料:
⑴“雛鷹企業”申請表(見附件1);
⑵企業商業計劃書(見附件2);
⑶公司章程;
⑷上年度財務報表;
⑸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
⑹知識產權、新產品、新技術等成果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⑺承諾書(網上下載)。
以上資料提供為復印件的要求加蓋公司印章,一式三份,經各區、縣(市)、經開區科技局和市各有關部門初審后一并報送;申請一旦受理后,主要內容、各項指標原則上不能更改。
三、初審和推薦要求
本次雛鷹企業征集采用企業自主申請和社會有關機構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申請企業填寫《“雛鷹企業”申請表》,若有社會機構推薦簽署推薦意見,經區、縣(市)科技局初審后,統一上報。
四、申報受理
申報日期:企業網絡及書面材料遞交區、縣(市)科技局時間截止2012年4月24日 ;區、縣(市)科技局網絡及書面遞交市科技局時間截止4月30日。
受理部門:杭州市科技項目管理辦公室(杭州市惠興路2號,杭州科技大廈603室)
業務聯系人:王經理 聯系電話:85968650
附件:
1、“雛鷹企業”申請表
2、杭州市“雛鷹企業”商業計劃書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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