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說明書填寫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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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書第一頁第一行應當寫明發明名稱,該名稱應當與請求書中的名稱一致,并左右居中。發明名稱前面不得冠以“發明名稱”或者“名稱”等字樣。發明名稱與說明書正文之間應當空一行。
說明書的格式應當包括以下各部分,并在每一部分前面寫明標題:
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發明內容
附圖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說明書無附圖的,說明書文字部分不包括附圖說明及其相應的標題。
涉及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申請,應當將該序列表作為說明書的一個單獨部分,并與說明書連續編寫頁碼。申請人應當在申請的同時提交與該序列表相一致的計算機可讀形式的副本,如提交記載有該序列表的符合規定的光盤或者軟盤。提交的光盤或者軟盤中記載的序列表與說明書中的序列表不一致的,以說明書中的序列表為準。未提交計算機可讀形式的副本,或者所提交的副本與說明書中的序列表明顯不一致的,審查員應當發出補正通知書,通知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補交正確的副本。期滿未補交的,審查員應當發出視為撤回通知書。
說明書文字部分可以有化學式、數學式或者表格,但不得有插圖。
說明書文字部分寫有附圖說明的,說明書應當有附圖。說明書有附圖的,說明書文字部分應當有附圖說明。
說明書文字部分寫有附圖說明但說明書無附圖或者缺少相應附圖的,應當通知申請人刪除說明書文字部分的附圖說明,或者在指定的期限內補交相應附圖。申請人補交附圖的,以向專利局提交或者郵寄補交附圖之日為申請日,審查員應當發出重新確定申請日通知書,并修改數據庫中的申請日。申請人刪除相應附圖說明的,保留原申請日。
說明書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寫頁碼。(本文來源:發明專利審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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