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商標戰略促進杭州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
五洲商務網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充分發揮商標戰略在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有效提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根據國務院《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和省、市貫徹國家知識產權綱要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實施商標戰略,促進我市經濟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全面提升我市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為目標,以完善商標注冊、健全運用與保護、管理體系和營造良好的商標發展與保護的法制環境、市場環境、文化環境為重點,加快形成企業主體、市場導向、政府推動、社會支持的商標發展機制,為建設創新型城市、促進我市經濟快速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二、戰略目標
(一)總體目標。
經過5-10年的努力,到2020年,力爭我市商標事業全面協調發展,商標注冊、運用保護、管理能力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二)具體目標。
1.第一階段(到2015年):商標戰略取得實質性突破。一是商標戰略組織領導工作進一步加強,積極推動、引導、規范商標行業發展,力爭各項指標處于全國領先地位;二是政府主導、部門負責、媒體支持、公眾參與的商標戰略宣傳工作體系進一步完善,強化商標品牌在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中的導向作用;三是商標培育工作進一步加強,完善商標扶持政策,加大對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申報的扶持力度;四是商標保護工作進一步強化,完善和強化部門間、地區間的商標執法協作機制,形成打擊商標假冒侵權行為的長效機制,有效維護企業、權利人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五是商標品牌的引領作用充分發揮,建立起以商標品牌主導經濟增長的品牌經濟發展模式,使之成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柱。
到2015年,全市商標注冊總數達到10萬件以上,其中服務商標注冊達到2萬件,農產品商標注冊達到2.5萬件,商標國際注冊達到0.8萬件,行政認定馳名商標突破55件,浙江省著名商標達到500件,杭州市著名商標達到1000件。
2.第二階段(2015年-2020年): 根據區域、行業發展情況,實施分類指導、綜合平衡,全面實現各項商標戰略目標。一是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商標注冊、使用,以及品牌培育、發展、保護的工作機制;二是商標意識深入人心,市場主體創造、保護和管理知識產權的能力顯著提升,并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內國際市場競爭力和影響力的產品品牌、產業品牌、區域品牌和國際知名品牌;三是商標法制環境進一步完善,企業創新成果和商標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四是商標戰略對經濟發展、文化繁榮和社會建設的促進作用充分顯現。
三、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強商標戰略組織領導
(一)建立杭州市推進商標戰略實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由分管副市長為召集人,各區、縣(市)政府分管領導和市經委、發改委、科技局、農辦、財政局、貿易局、國資委、質監局、工商局等部門為成員的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負責制定商標發展規劃和創立馳(著)名商標規劃,研究推動商標注冊、培育商標品牌、督促指導區(縣、市)實施商標戰略等工作,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工商局),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和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之江度假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也要設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落實聯席會議部署的各項任務。
(二)加大商標品牌發展政策支持力度。進一步完善對馳(著)名商標、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浙江省知名商號及省級商標品牌基地的獎勵政策以及對農產品商標注冊、商標國際注冊的補貼政策。
對新認定為“國家商標戰略實施示范企業”的,給予50萬元獎勵;新行政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新認定為“浙江省著名商標”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新認定為“杭州市著名商標”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新認定為“浙江省知名商號”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的團體、協會或其他形式的組織,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為浙江省商標品牌建設基地的管理組織,給予5萬元獎勵。對外向型企業進行商標國際注冊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農業龍頭企業注冊農產品商標的,給予商標注冊費用50%的補貼。
各區、縣(市)財政應根據需要制定相關的配套獎勵、補貼政策。
(三)加強商標戰略宣傳推廣資金保障。每年落實專項資金,用于保障本市商標戰略宣傳、推廣等工作開展,各區、縣(市)財政也應根據需要落實專項資金,以保障商標宣傳、推廣等工作的開展。
(四)將商標戰略工作列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對各區、縣(市)及鄉鎮、街道商標戰略實施情況進行目標考核,促進商標戰略的實施。大力推進商標品牌建設指導站的設立工作,深入基層,貼近企業、農戶,填補商標品牌建設工作空白。
四、把握商標發展重點,夯實商標發展基礎
(一)做大做強制造業品牌。支持本市支柱產業和優勢產業率先發展,引導大企業、大集團及規模以上重點工業企業將商標戰略與杭州產業政策和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戰略相結合。優先扶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產業、信息產業、節能環保、高端裝備制造業等高新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實施商標注冊和保護,對具有發展潛力的品牌進行重點扶持和培育,對具有傳統優勢的輕工產品制造產業進行改造升級,使商標在傳統產業的優化組合和規模擴張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扶持拓展農產品品牌。加強對農民、農村經濟組織和涉農企業開展有關商標法律法規宣傳,充分發揮商標在農業現代化、產業化中的作用,推動農副產品品牌化經營,提高農業生產的市場化、規?;?、集約化程度。加快地理標志注冊工作,積極引導具有區域特色的農副產品注冊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提高農產品附加值,發揮地理標志對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發展的作用,促進農業特色產業和農村區域經濟發展。
(三)發展壯大服務業品牌。加大對服務業商標注冊的宣傳力度,增強服務行業商標注冊和品牌培育意識。大力推動新興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等現代服務企業開展商標注冊和管理,提高現代服務業商標的比重。鼓勵并支持傳統老字號、商貿服務業企業注冊商標,通過商標連鎖運作擴大市場、提高企業效益。著力培育網絡經濟服務業品牌,提升網絡經濟相關服務企業商標運用的效益,重點推動服務業商標爭創馳(著)名商標。
(四)大力推進品牌國際化建設。支持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積極參與國際競爭。大力宣傳、普及商標國際注冊知識,引導和支持企業在國際貿易中使用自主商標、到主要出品國或地區進行商標國際注冊、創建國際知名品牌,提高自主商標商品出口比例。建立企業海外商標維權投訴協調和信息聯絡機制,鼓勵、幫助企業積極應對海外商標糾紛,保護我市企業在國外的合法商標權益。
(五)培育打造區域品牌。依托地方區域塊狀經濟,發掘特色和優勢,打造產業集群的區域品牌。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和龍頭企業開展協作,以區域整體力量打造專業商標品牌基地。充分發揮品牌基地孵化器作用,凸現品牌集群效應,打造企業個性化品牌,豐富品牌內涵。
五、擴大品牌競爭優勢,優化商標運用環境
(一)加強馳(著)名商標培育。進一步健全馳名商標、浙江省著名商標、杭州市著名商標的梯度培育體系,優化服務、加強指導,做好培育、扶持工作。大力扶持馳(著)名商標企業通過優化組合、聯合經營、收購兼并、控股等多種途徑進行商標品牌重組,促進商標品牌做大、做優、做強,提高其在國內、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二)加強商標戰略宣傳。建立長效、立體的商標宣傳體系。以面向企業的宣傳為重點,加大對社會各界的商標普法教育、商標戰略宣傳力度;以政府職能部門主導的商標政策法規宣傳為主,同時鼓勵企業自主開展品牌宣傳;以傳統媒體宣傳為基礎,注重利用網絡技術、展會、高層論壇等新興傳媒技術和傳播手段豐富宣傳模式,提升宣傳成效。
(三)加強商標戰略研究和對外合作。充分利用各級教育機構、相關行業協會和科研機構,加強對國內外商標發展動態、政策和我市重點行業、企業商標戰略的跟蹤研究,為商標戰略的實施提供理論基礎。加強長三角地區在商標行政執法、人才培養、中介服務、信息交流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加強與發達國家和地區商標相關工作的交流與合作,聘請國內外專家為我市實施商標戰略提供咨詢建議,為我市外向型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四)鼓勵支持企業創設、保護、管理和運用商標無形資產。指導企業制定品牌規劃、搞好品牌策劃,樹立以商標整合管理、營銷的理念,改進競爭模式,在經濟活動中積極使用自主商標和注冊商標。鼓勵企業注冊防御商標、聯合商標,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設立商標管理部門,建立健全商標內部管理制度,提高自我維權、防范風險和應對商標糾紛的能力。引導企業加強品牌文化建設,積淀商標的歷史文化價值,豐富商標內涵,提升商標附加值,提高商標的凝聚力和美譽度。
(五)加強行業組織及商標中介服務組織的引導和管理。支持商標協會、消費者協會以及各行業協會發揮優勢,促進商標工作發展。加強對商標代理組織和代理人的行政監督管理,規范商標代理服務執業行為,取締非法代理。引導商標代理組織實現自我管理、自我約束、依法代理,促進其做大做強、提高專業知識和能力、拓展商標專業服務范圍。支持商標代理、交易、咨詢、評估、法律服務等服務機構發展,發揮商標代理服務在促進企業商標運用和管理中的作用。
六、加強協調協作,加大商標權益保護
(一)加強商標案件執法協作。建立工商部門與科技、文廣、海關、質監等行政執法機關的聯系配合機制,完善知識產權情況交流和案件通報制度,形成統一協調的商標行政保護體制。加強商標主管部門與公安機關以及司法機關之間的協作,嚴格執行涉嫌刑事犯罪假冒商標案件移送司法機關程序,規范案件移送工作制度,有效遏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犯罪行為。加強與高知名度商標企業的聯系、溝通和交流,充分運用知名品牌保護聯絡平臺促進聯合打假工作。建立 “長三角”地區及省內兄弟城市商標主管部門區域聯合執法與協作網絡,開展跨區域商標維權。
(二)加強對馳(著)名商標的保護。建立健全馳(著)名商標信息數據庫。積極探索商標專用權保護長效機制,建立重點商標維權網絡,加大對侵犯馳(著)名商標權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引導企業高度重視“商號、域名、商標”一體化注冊工作,充分利用“商號、域名、商標”資源,拓展企業發展空間。建立商標行政執法機關與馳(著)名商標企業的聯合打假機制,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侵犯馳(著)名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保護馳(著)名商標企業合法權益。
(三)加大對商標違法行為的行政執法力度。深化商標專用權保護,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商標保護專項行動,將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相結合,集中打擊嚴重侵權、群體性侵權以及大規模假冒等商標侵權行為。加強商標印制企業管理,落實商標印制管理責任制,規范商標印制行為。建立會展商標保護機制,加強部門間的合作與溝通,切實做好國內外大型會展期間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探索在網絡等新興市場建立有效的商標維權保護制度。
七、附則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本文來源:杭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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