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龍游縣企業專利相關獎勵扶持政策
資政知識產權
《意見》中指出要實施知識產權示范工程。一是對法人獲得國內專利權,按發明專利每件2萬元、實用新型專利每件按3000元和外觀設計專利每件按1000元的標準給予發明人獎勵;自然人獲得國內專利權,按發明專利每件1萬元、實用新型專利每件2000元、外觀設計專利每件1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通過PCT申請國外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每件每個國家或地區給予10萬元的獎勵(每件專利限兩個國家或地區)。二是企業產品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并投入生產,年銷售額達到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生產企業20萬元。三是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縣級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四是對進行國家知識產權貫標企業,已完成內審運行的獎勵5萬元,繼續完成外審驗收的再獎勵8萬元。五是對于獲得國家、省級、市縣級專利獎項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
此外,針對開發新產品或成功轉化科技成果10項以上、專利代理量達到200件以上的科技服務機構,獎勵10萬元。對新設立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獎勵10萬元;對新引進或企業新創建的國家級、省級檢驗檢測機構(產品檢測中心),分別獎勵30萬元、10萬元。
隨著《意見》的貫徹落實,龍游縣知識產權工作必將走上新臺階,進入新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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