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杭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第二批)申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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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項名稱:杭州市技術研發中心專項
2、申報對象
市本級及各區、縣(市)、經開區等單位(部門)所屬企業。本專項限額申報,請各區、縣(市)、經開區科技局等單位(部門)按分配名額(附后)推薦。
3、申報條件
(1)企業領導班子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重視研發中心工作。企業研發費投入占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達到3%以上。研發中心有固定的工作場所,財務單獨核算,所需經費納入企業財務年度預算;
(2)企業要求是成立三年以上的省市工業或農業行業龍頭骨干企業,區、縣(市)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試點示范企業,杭州市科技創新重點企業和其它有行(產)業代表的企業;對涉及太陽能光伏、半導體照明、電動汽車技術領域生產的企業申報認定市級研發機構的,其條件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扶持我市十大產業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杭政函[2011]140號)》執行。
(3)企業專利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有效的專利申請、管理、保護、運用以及專利信息利用機制;
(4)在市內同行業中具有先進的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基礎設施及檢測分析、測試手段和工藝設備,其主導產品占有較大的市場份額;
(5)具有能承擔研發中心任務的穩定的技術人才隊伍,具有較強的技術研究開發能力,并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穩定的技術合作關系,具有大專以上的學歷或助理工程師以上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15%以上,從事技術開發的工程技術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10%以上;
(6)研發中心內部有合理的組織機構,健全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并能有效地開展研究開發工作,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目標。
4、資助方式
研發中心的總資助60萬元,分三年資助,采用市和區、縣(市)、經開區1:1共同資助。已獲市級以上其他研發機構資助的不再重復資助。
5、申報材料要求
(1)《杭州市企業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認定申請表》、《企業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可行性方案》、承諾書一式三份;
(2)附件材料一套,包括: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年度企業報稅務部門的財務報表、財務審計報告、近三年企業承擔的各級科技計劃項目及財政資助情況說明表、產學研合作協議、專利、標準等證書、列入區級研發中心文件及管理制度復印件等,有關財務證明材料須加蓋企業財務專用章;
(3)2012年各區、縣(市),經開區等單位(部門)申報指標如下:
(4)申報材料經所在地科技局審核,簽署承諾經費配套意見。(本文來源: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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