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標識印刷注意事項
五洲商務網
很多企業申請商標注冊以后最著急辦的事就是有關注冊商標印刷包裝的問題,這就涉及商標印刷問題。我國商標印刷由《商標印制管理辦法》規制,商標申請人和印刷廠在從事這方面的印制工作時需嚴格遵守該管理辦法,否則將受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
商標注冊人印刷商標標識印刷注意事項:
第一,商標印制委托人需出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合法的營業證明或者身份證明。
第二,商標印制委托人委托印制注冊商標的,應當出示《商標注冊證》或者由注冊人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簽章的《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并另行提供一份復印件。
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使用他人注冊商標,被許可人需印制商標的,還應當出示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文本并提供一份復印件;商標注冊人單獨授權被許可人印制商標的,除出示由注冊人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簽章的《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外,還應當出示授權書并提供一份復印件。
如果商標印制委托人未提供身份證明文件或者未提供商標注冊證,商標印制單位不得承接印制。
商標印制委托人與商標印制單位合謀非法印制注冊商標將視情節嚴重由工商管理部門給予一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本罪是指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為:
(一)偽造、擅自制造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數量在二萬件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偽造、擅自制造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兩種以上注冊商標標識數量在一萬件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案例:
河南肖某與山東李某經朋友介紹,搞印刷生意的肖某與造假酒的李某相識后商議,由肖某制造商標標識“口子窖”、“扳倒井”銷售給李某。2009年8月至12月,肖某在未經山東花冠集團釀酒有限公司、安徽口子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山東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四君子集團有限公司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制造上述四公司的注冊商標標識并予以銷售。肖某多次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共計31363件,李某多次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共計21600件。
法院經審理,一審以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判處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以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作案工具昌河面包車一輛及扣押在案的物品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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