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第十三大類解讀
資政知識產權
第13類商品主要包括火器、軍火及子彈、爆炸物、煙火(注意:不包括火柴)。此類商品數量不多、概念明確,類似判定相對簡單。而且本類商品商標申請量不大,在申請中并無太多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因此,本文在此僅提及一點,那就是申請人在申請煙花爆竹類商品時要注意不要用通用名稱作為商標進行申請。例如“大地紅”、“電光炮”、“導彈”、“地老鼠”、“激光手槍”、“連珠炮”、“滿天星”、“夜明彈”等,一般都會被認為是煙花爆竹的通用名稱而被駁回。
第13類商標注冊申請審查員建議:
申請煙花爆竹商品,不要用通用名稱作為商標,如“大地紅”、“地老鼠”等。 (本文來源:漫談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作者:溫海星;單位: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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