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第三十四大類解讀
五洲商務網
第三十四類商品主要包括煙草、煙具、火柴等與煙草制品以及與之相關的商品等。此類商品數量不多、概念明確,上表中列出代表性商品供申請人參考。此類商品商標申請量不大,在審查方面并無特殊之處。值得注意的是在此類商品上進行全煙標申請注冊時,只能保留“香煙340020”、“雪茄煙340013”、“小雪茄煙340025”、“非醫用含煙草代用品的香煙340019”等商品,其他商品須刪除。此類商品的知名商標不再贅述。
第34類商標注冊申請審查員建議:
1、在本類商品上進行全煙標申請注冊時,只能保留“香煙”、“雪茄煙”、“小雪茄煙”、“非醫用含煙草代用品的香煙”等商品,其他商品須刪除。
2、避讓知名商標。(本文來源:漫談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作者:溫海星;單位: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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