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建設工作方案開始申報
資政知識產權
各市、縣(市、區)經信委(局)、財政局(寧波不發):
智能制造是基于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新型制造模式,是《中國制造2025》確定的主攻方向,也是我省《中國制造2025浙江行動綱要》明確實施的重點工程之一。為大力發展智能制造,加快推進制造強省建設,根據《浙江省加快推進智能制造發展行動方案(2015-2017)》(浙經信技術〔2015〕413號)、《浙江省現代裝備制造業協同創新、協同制造試點示范實施方案》(浙經信技術〔2014〕389號)和《浙江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培育實施方案(2016-2018年)》(浙經信技術〔2016〕306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17年度浙江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工作方案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和原則
以完善制造業創新體系為支撐,以推動制造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為主線,實現關鍵技術裝備突破,智能制造基礎能力明顯提升,智能制造新模式不斷成熟,重點地區和產業智能轉型及制造業創新體系培育成效顯著為主要目標。通過試點,實現“兩提高、三降低”目標,即實現生產效率提高2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10%以上、運營成本降低20%以上,產品研制周期縮短30%以上,不良品率降低20%以上的目標。
二、試點工作內容
重點選擇機器人與智能制造裝備、新能源汽車、航空航天和軌道交通、高端船舶與海工裝備、新材料、新一代信息產品、電力裝備、現代農業機械、現代物流機械、智能家用電器、食品及智能包裝機械、智能紡織及印染機械等12個領域,以及有利于我省制造業創新體系完善和制造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協同化發展提升的其他重點領域,圍繞離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網絡協同制造、大規模個性化定制、遠程運維服務等五種模式(具體要求見附件1)開展試點示范工作。
三、申報要求
(一)方案實施主體
以市、縣(市、區,區指蕭山、余杭、富陽、柯橋、上虞,下同)為單位組織實施,由當地經信部門牽頭,會同財政部門提出工作方案。
(二)申報條件
1.本地區裝備制造業發展水平處于省內領先地位,2015年規上裝備制造業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占規上工業增加值比重超過35%,規上新產品產值率超過32%。
2.本地區智能制造發展水平較快,2015年兩化融合發展水平總指數超過全省平均水平。
3.優先支持已建成國家新型工業化裝備制造產業示范基地、浙江省裝備制造業特色基地、省級特色小鎮的地區申報。
4.所在設區市已開展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培育工作5年及以上),已培育5家及以上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或1家及以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本地區有1家及以上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
5.所在設區市已培育建成1家及以上省級產業技術聯盟或1家及以上省級高端裝備制造業重點企業(工程服務公司),有2家及以上企業已獲得省級首臺(套)產品認定。
四、方案編制要求和申報程序
(一)方案編制要求
方案應涵蓋產業現狀、優勢及條件、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實施路徑、保障措施等內容,具體要求見《2017年市(縣、區)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建設工作方案》(附件2)
(二)申報程序
符合相關條件的市、縣(市、區),由經信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共同行文將試點示范建設工作方案一式兩份于2016年10月15日前分別報省經信委、省財政廳,并將電子檔申報材料發送至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評審確定辦法
針對各地報送的工作方案,將由省經信委圍繞發展基礎與優勢、目標任務、實施路徑、工作舉措等進行初審,并聯合省財政廳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進行方案論證,按照競爭性分配結果,原則擇優選擇不超過20個市、縣(區)開展試點工作,試點名單經相關程序公示后由省經信委、省財政廳聯合發文公布。
六、支持政策
根據評定結果,從2017年省工業與信息化發展財政資金中安排一定資金分檔給予補助,用于推進當地智能制造工作。
- 最近發表
- 知識產權導航
- 知識產權匯編
- 搜索
- 知識產權交易
- 涉外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