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商標制度的幾點小區別
五洲商務網
之前有客戶提問五洲商務網“美國商標注冊和國內的區別怎么那么大”,當時五洲商務網自己也沒有能夠給出一個很有力的答案,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五洲商務網研究了美國商標制度的基本情況后,特撰寫《中美商標制度的幾點小區別》供大家參考。
商標法的產生不同
中國的商標法是傳統的制定模式,即頒行成文法典,在某種程度上,中國是先有商標法再有商標法律意識的。
美國商標法是在總結大量的商標案例的基礎上訂立的,這樣的商標不得不說它比國內的制定方式要更加合理一些。同時,美國商標案件的審理并不完全拘泥于法條,根據之前判例斷案還是英美法系不變的特征之一。
商標的使用不同
在中國注冊的商標,商標法并未明文規定需要在注冊商標旁邊標注注冊或者圈R,而是說如果使用注冊商標需要標準注冊或者圈R的時候,應當標注在商標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換言之,一個商標注冊了也可以不標注冊或者圈R符號。
美國商標法規定,獲得注冊的商標必須在商標圖案上加“注冊商標”字樣或®標記。
注冊簿制度
五洲商務網作為浙江省的十佳商標代理機構是專業代理商標注冊的服務機構,在商標注冊過程也經常碰到很多可上可下的商標,這些商標往往是游離于評審規則之外的商標。
中國對此的做法Yes或no的選擇,也就是說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沒有可以試試看的說法。
美國商標的注冊簿制度將要注冊的商標分為兩類,主注冊簿和副注冊簿(英國類似的有A注冊簿和B注冊簿),對于沒用完全違背商標法和商標評審規則的可上可下的商標采用登記在副注冊簿的方式,如果一段時間過后發現這個商標符合相關規定,那就升到主注冊簿中去。登記在副注冊簿上的商標也就相當于是試試看再說的意思。應該說雖然這個制度可能會增加一些政府的工作量,但對于商標權的更好保護還是顯而易見的,也是值得我國學習的。
另外,基于政體的不同,美國屬聯邦制政府,各州具有將強的獨立性。美國各州都有商標立法權,擁有商標的“州級注冊權”,并設立州級注冊機關。但該權限只限于在州內使用的商標注冊申請,一旦跨出州的范圍,那就需適用聯邦的商標法。對于外國人申請美國商標也必須全部交由美國聯邦商標法規范,州一級的是無權接受任何國外商標的注冊申請的。
注:本文未嚴格按照法言法語來論述兩個商標制度之區別,主要是基于閱讀者大部分是普通讀者考慮。如果有紕漏之處,還望有識之士不吝賜教。
- 最近發表
- 知識產權導航
- 知識產權匯編
- 搜索
- 知識產權交易
- 涉外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