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 id="8wkiu"><wbr id="8wkiu"></wbr></li>
  • <option id="8wkiu"><option id="8wkiu"></option></option>
  • <source id="8wkiu"><s id="8wkiu"></s></source>
  • 當前位置:首頁 ? 版權法律研究 ? 正文


    咨詢電話:15306593644

    時間戳證據在知識產權判決中證明效力

     人訪問   分類 : 版權法律研究   QQ咨詢    成功案例    資質證書    關于我們

    可信時間戳證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關于證據原件的要求,具有及時性高、可靠性強、保密性強、成本低的特點,在知識產權權屬確認、電子合同固定、侵權證據固定等領域具有廣泛的應用場景。相關判例顯示,目前,北京、深圳、廣州、杭州等地法院對可信時間戳證據持開放態度,接受性比較高。
    2013年《民事訴訟法》在第六十三條將“電子數據”列為法定的證據種類,2015年《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二款進一步解釋“電子數據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客、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在法律實務中,由于電子證據易被修改的特點,往往需要面臨真實性的質疑,而若采取公證的方式固定電子數據,則面臨著“成本高、及時性不足”的問題;然而,在不采取公證的情況下,要想達到原件的效果,必須滿足《電子簽名法》第五條第(二)項的要求,即“保證自最終形成時起,內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目前,可信時間戳(TimeStampAuthority,即TSA),在電子數據的可信認證方面,逐漸獲得共識。提到可信時間戳,必須先認識一個詞“哈希值”,即:使用哈希算法將任意長度的二進制值映射為固定長度的較小二進制值;哈希值是一段數據唯一且極其緊湊的數值表示形式??尚艜r間戳的基本技術原理則是將用戶的電子數據的哈希值和權威時間源綁定,并由國家授時中心進行授時和守時,在此基礎上,通過時間戳服務中心的加密設備產生不可偽造的時間戳文件。
    值得指出的是,在整個過程中,時間戳服務中心不需要提取電子數據的內容,保密性強。在聯網狀態下,客戶可以隨時進行取證,及時性高。若經過可信時間戳認證,當事人在向法庭進行舉證時,需要向法庭提交電子數據及其對應的可信時間戳文件,以供法官驗證。據筆者了解,聯合信任時間戳服務中心的收費在每次10元左右,收費標準與電子數據的文件大小無關,成本低廉,與公證處動輒千元的收費形成鮮明對比。由于可信時間戳技術的在及時性、可靠性、保密性和成本方面的優勢,在司法實務中逐漸獲得應用;但是,亦有人對法院如何認識此類證據有疑慮。筆者整理了相關法院對可信時間戳證據的判決觀點,供大家參考。
    案例1:深圳市利龍湖實業有限公司與深圳市成科實驗室設備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區信息網有限公司反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法院: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判決時間:2008年11月25日)
    案情簡介:原告企業名稱中含有“利龍湖”字號,其亦注冊有“利龍湖”商標。被告成科公司的股東寧建華曾在原告公司工作,寧建華離職后創辦了成科公司的前身“深圳市利龍湖實驗室設備有限公司”,后又更名為被告現在的名稱“深圳市成科實驗室設備有限公司”。但是,成科公司在其官方網站,及被告深圳高新區信息網有限公司開辦的網站和其他十多家網站上進行宣傳的過程中,長期采用“深圳市成科實驗室設備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利龍湖實驗室設備有限公司)”的描述方式。原告認為成科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原告對被告成科公司官網及被告高新公司的網站頁面進行了公證。但考慮到其他十幾家網站的內容較多,公證成本高,因而提交了網頁打印件,并申請法院進行核實。
    法院認為:原告申請法院對上述網頁打印資料真實性予以核實,本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依據原告提供的網址線索分別登錄上述網站進行瀏覽核查,分別以打印瀏覽網頁資料及保存瀏覽網頁數據并加蓋時間戳的方式固化調查內容。本院核查上述網站所得關于被告成科公司的宣傳資料與前述公證保全資料內容基本一致,即以注明“深圳市成科實驗室設備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利龍湖實驗室設備有限公司)”的方式進行企業經營活動之宣傳。被告方對經法院調查核實的網頁資料真實性無異議。被告成科公司對被告高新網公司所稱述的資料上傳流程及免費發布信息事實無意見。
    案例索引: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2008)深龍法民初字第5558號民事判決書
    案例2:深圳市基某生活用品有限公司與深圳市維某商貿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復制權糾紛案
    (法院: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判決時間2012年12月25日)
    案情簡介:原告擁有產品圖片的著作權,并采用時間戳技術對照片進行了版權登記備案。被告在其公司官網以及多家國內有影響力的網站上宣傳、銷售原告的產品,并直接使用原告的產品圖片。被告是原告的同業競爭者,被告經營的產品以及公司VI形象都跟原告如出一轍。原告通過深圳市版權協會利用時間戳技術對被告的侵權網頁進行了截屏和固化。
    法院認為:根據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可以作為著作權權利的證據。原告提供的《時間戳證書》證明其在深圳市版權協會為涉案攝影作品進行了時間戳登記,在被告未提供相反證據的情況下,本院認定原告是涉案圖片的著作權人。
    案例索引: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2012)深寶法知民初字第906號民事判決書
    案例3:尹江濤與廣州市雅竹軒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法院: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判決時間:2013年7月25日)
    案情簡介:原告著有《鼎天沐足標準化管理培訓教材》系列作品,并通過深圳市版權協會聯合推出的TSA時間戳版權保護系統進行了時間戳版權保護。被告以其法人的名字在該作品上署名,未經許可復制、在網站銷售該作品且未向原告支付報酬。
    法院認為:根據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為作者。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可以作為認定權屬的證據。原告已就其主張提交了《鼎天部門管理(培訓)執行手冊第9冊:PA清潔班》的打印件及相應的電子文件、電子文件時間戳證書,時間戳所顯示的時間早于銷售涉案作品的網站的注冊時間,上述證據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在沒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情況下,應認定原告享有該作品的著作權。
    案例索引: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2012)穗天法知民初字第777號民事判決書
    案例4: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與深圳市玩家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上訴案
    (法院: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時間:2013年11月25日)
    案情簡介:原告訴稱,被告在相關游戲頁面侵使用了原告公司拍攝的人物攝影作品,并提供了原告攝影作品的可信時間戳證據、其他權屬證據及被告侵權的相關證據。經比對,二者圖片基本相同。
    法院認為:玩家公司為證明其為涉案作品的著作權人,向原審法院提交了涉案圖片的數碼底片和正片、時間戳證書、攝影師和模特出具的聲明和肖像授權書,前述證據若單獨應用,均不足以證明玩家公司享有涉案圖片的著作權,但玩家公司綜合提交的這些證據,能夠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在網易公司不能證明其圖片來源,且未能提供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原審法院認定玩家公司是涉案圖片的合法著作權人正確。
    案例索引: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知民終字第1224號民事判決書
    案例5:特朗斯福紡織印花(杭州)有限公司與浙江印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世覺服飾有限公司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案
    (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時間:2014年2月10日)
    案情簡介:原告指控被告在其生產銷售的羽絨服上使用了5幅美術作品作為印花圖案,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并提交了時間戳證書等證據。根據2012年12月17日簽發的《時間戳驗證報告》,經原審法院登陸時間戳服務中心網站核實,94646.jpg圖像文件(即前述第94646號蝴蝶圖案美術作品)已通過可信時間戳驗證,該文件自特朗斯福公司申請時間戳時起內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申請時間為2012年12月17日。
    法院認為:印象公司、世覺公司未提供證據證明被控侵權產品的首次生產或銷售的時間,而根據特朗斯福公司提供的證據,公證購得被控侵權產品的時間為2013年1月7日,結合《時間戳驗證報告》可知,涉案美術作品的創作完成時間早于被控侵權產品的銷售時間。
    案例索引: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3)浙杭知終字第192號民事判決書
    案例6:沈鵬飛訴被告王聰、杭州阿里巴巴廣告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法院: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判決時間:2014年4月10日)
    案情簡介:原告訴稱,被告王聰將原告十幅美術作品印在搪瓷杯上,通過在阿里巴巴上開設的網店銷售,侵犯原告著作權。原告的美術作品此前經過可信時間戳認證,并向法院提交了時間戳證書等證據。
    法院認為:原告提交的設計稿、時間戳證書、相關宣傳報道可以證明上述作品由其創作完成,在沒有相反證據證明的情況下,本院確認原告系該系列作品的著作權人。
    案例索引: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2014)杭濱知初字第20號民事判決書
    案例7:深圳泰里豐特貿易有限公司與廣州樂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
    (法院: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時間:2014年7月16日)
    案情簡介:原告指控被告侵犯其移動電源外觀設計專利,被告在淘寶網上銷售侵權產品;原告通過深圳市版權協會使用時間戳技術對侵權網頁進行了電子證據固化。
    法院認為:根據深圳市版權協會《電子證據固化報告》,該協會根據原告申請取證后,是在人民法院TSA電子固化系統中對所取證據進行了固化,故該證據符合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的要求,本院予以采納。
    案例索引: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2)穗中發民三初字第397號民事判決書,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3)粵高法民三終字第753號民事判決書
    另據媒體報道,2015年4月14日上午,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作出了北京地區首例使用時間戳固定證據的案件判決,法院認為原告華蓋公司通過加蓋可信時間戳固化網站內容的方式,證明了GettyImages網站上展示有涉案4幅圖片,并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可以確認GettyImages公司有權展示、銷售和許可他人使用涉案圖片。
    短評
    總結目前的案例來看,北京、深圳、廣州和杭州地區的法院采信時間戳證據的可能性比較高;在判決中,時間戳證據通常是作為權屬證據或侵權證據的補強證據。目前,雖然有部分法院對時間戳證據持開放態度,但仍有不少法官對此類證據接觸不多,在證據審查中相對謹慎。筆者認為,由于可信時間戳證據的技術性比較強,當事人或律師在向法院提交時間戳證據時,應當充分闡釋時間戳技術的原理、可信性和在先判例,以提高證據被采信的可能性。
    綜合來看,由于可信時間戳技術具有及時性高、可靠性強、保密性強、成本低的特點,在權屬證據、電子合同、侵權證據的固定方面,具有十分廣泛的應用場景;隨著新民訴法及其司法解釋的實施,相信可信間戳證據在未來會獲得更廣泛的司法應用。 (點評人:王宇明)

    搜索

    資政知識產權律師團



    ? 2010- 版權聲明:本博客不具備盈利屬性,所有文章僅供參考學習,未經許可不得轉載,如有侵權可發送郵件(1458361360@qq.com)通知刪除
    杭州資政知識產權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祥園路108號2幢411-412室 | 浙ICP備14020287號-2 | 浙公網安備33010502000461號

    9191精品国产免费_国产演艺明星婬乱视频不卡_国产国拍亚洲精品永_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在线3D
  • <li id="8wkiu"><wbr id="8wkiu"></wbr></li>
  • <option id="8wkiu"><option id="8wkiu"></option></option>
  • <source id="8wkiu"><s id="8wkiu"></s></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