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權利要求書填寫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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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要求書有幾項權利要求的,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編號前不得冠以“權利要求”或者“權項”等詞。
權利要求中可以有化學式或者數學式,必要時也可以有表格,但不得有插圖。
權利要求書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寫頁碼。
填寫注意事項:
一、申請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應當提交權利要求書,一式兩份(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二、權利要求書應當打字或者印刷,字跡應當整齊清晰,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應當在0.35厘米至0.45厘米3.5毫米至4.5毫米之間,行距應當在0.25厘米至0.35厘米 2.5毫米至3.5毫米之間,權利要求書首頁用此頁、續頁可用同樣大小和質量相當的白紙續寫。紙張應當縱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應當留有空白:左側和頂部各2.5厘米25毫米,右側和底部各1.5厘米15毫米。
三、郵寄申請文件不得折疊。
四、權利要求書應當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清楚和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范圍。權利要求書中包含兩項或兩項以上有幾項權利要求時,應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編號前不得冠以“權利要求”或者“權項”等詞。權利要求書應當在每頁下框線居中位置順序編寫頁碼。
五、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科技術語應當與說明書中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學式或數學式,必要時可以有表格,但不得有插圖。不得使用“如說明書……部分所述”或者“如圖……所示”等用語。(本文來源:發明專利審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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