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說明書摘要填寫規范
五洲商務網
申請發明專利的,應當提交說明書摘要(以下簡稱摘要)。
摘要文字部分
摘要文字部分應當寫明發明的名稱和所屬的技術領域,清楚反映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解決該問題的技術方案的要點以及主要用途。未寫明發明名稱或者不能反映技術方案要點的,應當通知申請人補正;使用了商業性宣傳用語的,可以通知申請人刪除或者由審查員刪除,審查員刪除的,應當通知申請人。
摘要文字部分不得用發明名稱作為標題,文字部分(包括標點符號)不得超過300個字。摘要超過300個字的,可以通知申請人刪節或者由審查員刪節;審查員刪節的,應當通知申請人。
摘要附圖
說明書有附圖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一幅最能說明該發明技術方案主要技術特征的附圖作為摘要附圖。摘要附圖應當是說明書附圖中的一幅。申請人未提交摘要附圖的,審查員可以通知申請人補正,或者依職權指定一幅,并通知申請人。審查員確認沒有合適的摘要附圖可以指定的,可以不要求申請人補正。 申請人提交的摘要附圖明顯不能說明發明技術方案主要技術特征的,或者提交的摘要附圖不是說明書附圖之一的,審查員可以通知申請人補正,或者依職權指定一幅,并通知申請人。
摘要附圖的大小及清晰度應當保證在該圖縮小到4厘米×6厘米時,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圖中的各個細節。
摘要中可以包含最能說明發明的化學式,該化學式可被視為摘要附圖。
填寫注意事項:
一、申請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必須提交說明書摘要,一式兩份(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二、說明書摘要文字部分應當打字或者印刷,字跡應當整齊清晰,黑色,符合制版要求,字高在0.35厘米至0.45厘米之間3.5毫米至4.5毫米之間,行距在0.25厘米至0.35厘米2.5毫米至3.5毫米之間。紙張應當縱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應當留有空白:左側和頂部各2.5厘米25毫米,右側和底部各1.5厘米15毫米。
三、郵寄申請文件不得折疊。
四、摘要文字部分應當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名稱和所屬的技術領域,清楚反映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解決該問題的技術方案的要點及主要用途。摘要文字部分不得用發明名稱作為標題,摘要文字部分(包括標點符號)不得超過300個字。
五、摘要的附圖需使用專利局統一制定的摘要附圖表格繪制,提交一式兩份。(本文來源:發明專利審查指南)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最近發表
- 知識產權導航
- 知識產權匯編
- 搜索
- 知識產權交易
- 涉外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