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順楊梅”成功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五洲商務網
近日, 泰順楊梅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正式核準注冊為中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這是該縣繼三杯香之后獲得的第2枚證明商標。泰順楊梅栽培歷史悠久,明朝弘治年間《溫州府志》載:楊梅,泰順尤盛。近年來,該縣楊梅產業逐步發展壯大,逐漸成為我縣農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方式。據統計,全縣楊梅種植面積有3.8萬畝,產量1.3萬噸,年產值近億元。
此次成功獲批注冊泰順楊梅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將有效提高該縣楊梅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助推楊梅產業發展壯大。該縣楊梅產業協會負責人表示,下階段將致力于加快完善商標的使用規范工作,統一規范證明商標的使用,進一步強化泰順楊梅品牌宣傳,使泰順楊梅成為優質農產品的金果果。
地理標志,又稱原產地標志(或名稱),《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以下簡稱TRIPS協議)第22條第1款將其定義為:其標志出某商品來源于某成員地域內,或來源于該地域中的地區或某地方,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征主要與該地理來源有關。我國2001年修訂后的《商標法》也增設了地理標志方面的規定,其第16條第2款規定:前款所稱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為因素所決定的標志。從TRIPS協議和我國《商標法》可以看出關于地理標志的定義基本上是相同的:地理標志是表明某一種商品來源于一成員方地域內,或此地理內的一地區并且該產品的特定品質、信譽或其他特征,主要與該地理來源相關聯的標志。(本文來源:浙江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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