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與專利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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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新即為檢索。其目的是從現有技術中找出與該專利申請主題密切相關成者相關的對比文獻, 以確定該專利申請主題是否具有新顆性和創造性。
申請專利要查新
如果根據一個人乃至幾十個人“未見過”或者在所接觸的文獻、資料中“未發現”與該專利申請主題相同的發明創造, 就判定該專利申請具有新疑性是靠不住的。全世界的發明創造、文獻資料極其多, 而一個人甚至幾十個人的接觸面畢竟是有限的,不查新就難以確定某項專利申請是否具有新穎性(是判定該專利申請主題的專利性的首要條件),更無法判定它的創造性(是決定該專利申請命運的關鍵)。
對于發明專利申請, 檢索是實質審查程序中的一個關鍵步驟。我國專利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發明專利的申請人請求實質審查的時候, 應當提交在申請日前與其發明有關的參考資料。”這就意味著發明專利的申請人要查新。在實質審查過程中, 審查員要查新, 從現有技術中找出與該申請主題密切相關或者相關的對比文獻, 用以確定專利申請主題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單一性, 而且在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中要寫明檢索結果, 若有對比文獻要給申請人提供對比文獻??梢? 申請人和審查員都要查新。
目前對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查新存在著不夠重視的傾向, 認為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只進行初步審查, 不進行實質審查,查新的必要性不大。這反映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僥幸獲得專利權的心理。筆者認為, 正因為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不進行實質審查, 申請人的查新顯得尤為重要。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條件是具備“ 三性” (即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其中, 關于新穎性的要求與發明專利相同, “ 新穎性, 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 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 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如果不查新, 就無法了解該技術現狀, 因此也就無法判斷該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新穎性和創造性。通過查新對擬申請專利項目做到心中有數, 符合“三性’,要求的才提交專利申請, 這樣獲得專利權后的法律保護是比較堅固的。未經查新而盲目提交專利申請,不一定能獲得專利權, 即使被授予專利權, 其法律保護也很脆弱, 被撤銷或者宜告無效的可能性也比較大。
就專利代理人而言, 掌握現有技術是撰寫專利申請文件的重要前提。代理人將該專利申請主題與相關的現有技術作比較分析, 是撰寫出高質量的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的基礎。
首先, 在獨立權利要求的前序部分, 要寫明本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主題與現有技術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征,其次, 在獨立權利要求的特征部分, 是寫明本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區別于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征, 再次, 在說明書的第三部分, 需記載申請人對本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理解、檢索、審查有用的背景技術。除開拓性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外, 至少引用一篇(件)與本申請最密切相關的現有技術, 并客觀地指出現有技術存在的間題和缺點, 還有, 說明書的第六部分是描述本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與背景技術相比所具有的有益的效果。綜上所述, 對現有技術情況掌握得充分一些, 研究得透徹一些, 有助于撰寫出高質量的專利申請文件。因此, 專利代理人在接受委托時, 就需要求申請人查新并提供查到的現有技術的文獻資料。
“ 被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 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或者不相扳似”。據此, 只有在申請前通過查新方可知道該外觀設計與已公開的外觀設計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
由此看來, 申請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 申請前都要檢索, 找出與該專利申請主題密切相關的對比文獻, 借以判斷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主題的新穎性和創造性、判斷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與已公開的外觀設計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 可避免不具備專利性項目盲目提文專利申請, 避免人力財力的浪費, 專利代理人通過對申請主題與對比文獻進行比較發析, 寫出高質量的申請文件, 有利于加快審查速度, 省時省力! 對申請人極為有利。
查斷的時機
一般人認為申請專利前查新就行了。但事實證明,查新工作僅僅在申請專利前進行, 就可能喪失申請專利的機會。有位教授幾十年嘔心瀝血進行科學研究, 獲得成果后想申請專利, 但經查新得知他的科研成果主題在他上小學時已是美國專利了。他幾十年的潛心研究, 實際上只是重復他人的勞動, 他的成果因不具備新穎性而喪失申請專利的機會。這樣的教訓是極其深刻的。
進行科學研究在立題時查新, 在世界先進技術的基礎上開展科學研究, 起點高。在研究過程中查新, 可以不斷吸收先進技術, 加快科研速度, 提高科研水平。獲得成果后申請專利前再查新, 找出與該發明創造主題相關的現有技術, 判定該發明創造其有新穎性和創造性才提交專利申請, 可避免盲目申請。前面所說的那位教授如果他在立題時查新, 研究過程中也查新, 就可以避免造成損失。
檢索的對象及檢索方法
對擬申請專利的項目, 在申請前檢索哪些資料呢?應檢索在此以前已公開的專利文獻和非專利文獻。檢索專利文獻應將重點放在申請文件中的權利要求、說明書及其附圖上, 這3個文件結合起來公開了該專利技術的全部技術特征。非專利文獻則包括資料圖書、期刊、手冊及雜志等。
按技術領域可分為:所屬技術領城和相關、相鄰技術領域! 所屬技術領域是該發明創造主題所在的主要技術領域。在這些技術領域中檢索, 找在密切相關的對比文獻的可能性最大。因此, 首先應當在這些技術領域中進行全面仔細的檢索。有時還貓要將檢索擴大到相關或者相鄰技術領域, 使檢索更全面更可靠。
下面介紹一種較簡便的檢索方法, 檢索步驟是: 首先確定該發明創造的所屬技術領域, 再分別檢索專利文獻和非專利文獻。檢索專利文獻時, 先查閱專利索引, 找出與該發明創造主題相關的專利技術公開于專利公報的第幾卷第幾號, 查閱專利公報時, 將公開的摘要及其附圖與該發明創造主題進行比較分析, 若有必要檢索該專利技術的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及其附圖, 可根據專利公報中記載的分類號、公開號(對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是授權公告號)、公開日(對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是授權公告日)、申請號(專利號)、發明創造名稱和申請人等檢索該專利技術的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及其附圖。檢索非專利文獻即可查接查閱科技圖書、期刊、手冊等,圖示如下:
綜上所述, 充分利用等專利文獻及其他科技資料進行檢索, 在提高發明創造的水平, 減少申請專利的盲目性, 提高專利申請的質) , 增加授權的可能性, 使專利得到切實的法律保護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希望大家尤其是申請人或者發明人重視申請專利的檢索工作。(本文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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