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進“品牌大省”建設的若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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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市、區)經貿委(經委、經貿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品牌大省”建設的若干意見》(浙委〔2006〕43號)的戰略要求,進一步深入實施品牌戰略,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快推進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高產業競爭能力,特制定制造業領域推進“品牌大省”建設的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圍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品牌大省”建設總體目標任務,以大企業和優勢產業為依托,以市場為導向,以提高制造業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為目標,大力實施品牌戰略,扶持原創與支持集成創新及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并舉,鼓勵企業培育自主品牌,扶持壯大區域品牌,挖掘發展“老字號”品牌。運用收購、兼并、控股等方式整合國內外資源,推進企業組織結構創新,加快創立有一定影響的國際知名品牌。通過大力實施品牌戰略及與其它發展戰略的融合互動,帶動全省制造企業質量、技術、市場水平的全面提高和人才、文化內涵的顯著改善,使品牌經濟成為我省工業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
二、總體目標
經過較長時期努力,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市場等手段,分層次、有重點地推進制造業自主品牌建設,逐步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發展、扶持和保護體系和機制,形成一大批全國著名、競爭優勢明顯的產品品牌,若干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際知名品牌和一批廣覆蓋、強帶動、大影響的區域品牌。力爭到2010年,培育形成10個左右在國際市場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國際品牌,100個左右中國馳名商標,100個左右出口名牌,200個左右中國名牌,100個左右“中華老字號”,30個左右以塊狀特色經濟為依托的區域品牌,50家左右商標品牌基地,250個左右在全國有較高知名度的制造業產品品牌以及300個左右“浙江老字號”。省級以上工業品牌企業銷售產值力爭占全省工業企業銷售產值達25%左右,工業出口企業的國際商標注冊率達60%以上,自主品牌產品占全省出口產品比重超過25%。
三、工作原則
推進實施品牌戰略必須緊密結合我省經濟社會整體發展戰略和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總體要求,注重培育發展,注重循序漸進,培育形成一大批能反映浙江制造水平和經濟地位的大企業和著名品牌,使品牌效應對工業經濟的作用明顯提升。
(一)堅持企業主體原則。積極引導企業增強品牌意識,提高產品質量、技術含量、管理能力和營銷水平。注重創建品牌,著力提升品牌,精心經營品牌,努力打造知名品牌。有條件企業要主動對照國際知名品牌找差距,爭創國際品牌。
(二)堅持市場評判原則。品牌是社會信任度、美譽度和知名度的統一體,是通過長期市場優勝劣汰在競爭中形成的,品牌價值要經受市場檢驗,得到社會認可。
(三)堅持龍頭企業帶動原則。以行業龍頭優勢企業爭創知名品牌為重點,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核心競爭力提升。以培育區域品牌為重點,帶動中小企業和塊狀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以高技術產業和裝備制造業品牌培育為重點,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轉變。
(四)堅持科技創新原則。鼓勵企業加大技術研發投入,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積極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增強社會責任意識,加大社會性宣傳,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不斷增強品牌發展潛力和后勁。
(五)堅持合力推進原則。企業是品牌戰略實施主體,政府主要起引導推動作用。各級政府、部門要轉變職能,營造良好的品牌發展氛圍和環境,發揮行業協會、中介機構等各方面積極性,集成優勢,形成合力,共同推進企業、產品、產業和區域品牌建設。
四、主要任務
以“五大類”品牌建設為重點,推進我省制造業品牌培育工作。
一是支持一批傳統產業類品牌。結合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規劃綱要的實施,重點支持一批市場占有率高的傳統產業類品牌向中高端發展,突出品牌的獨特性和差異性,加快進入中國馳名商標和中國名牌行列。加快形成一批與國際競爭力要求相適應、與產業發展方向相一致、與經濟強省地位相匹配的,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裝備制造業產品和企業品牌。充分挖掘經營傳統“老字號”品牌資源,深化改革,加快改造和創新步伐,增強傳統“老字號”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連鎖經營能力和品牌營銷能力,促使“老字號”品牌從傳統品牌向現代品牌轉變,重煥新的生機和活力。大力實施大企業發展戰略,通過兼并、收購等方式,整合國內外資源,促進大企業集團發展,完善和推動大企業集團建立自主品牌的創新體系,引領全省自主品牌的建設。
二是培育一批高新技術類品牌。重點培育和提升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材料、儀器儀表、新能源等領域的品牌,鼓勵企業提高自主開發和二次創新、集成創新能力,支持原創與引進、消化吸收并舉,通過采用新技術開發新產品,加快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努力形成自己的特有品牌。
三是發展一批出口創匯類品牌。在以出口加工為主的外向型企業中,選擇一批基礎條件好、制造能力強、管理水平高、發展潛力大的企業,對照國際品牌,采用國際標準,培育形成一批在國內外享有較高知名度和美譽度的出口創匯類產品品牌。
四是推進建設一批有特色的區域品牌。結合三大產業帶發展規劃和各類工業園區(開發區等)發展規劃,在全省塊狀經濟加快向產業集群發展提升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引導、規范管理和提升發展,加快培育一批功能集聚、業態集成和品牌集中,反映浙江區域經濟特色,具有較大影響力和輻射力的區域性品牌。
五是扶持一批現代服務業品牌。結合現代服務業發展要求,以生產性服務業為重點,在交通運輸、現代物流、信息通信、電子商務、金融保險、科技咨詢等領域,進一步提升企業形象,形成一批現代服務業著名品牌。
五、主要措施
(一)加大企業品牌戰略實施力度,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
1. 建立品牌工作機制。一是企業要增強品牌意識,落實專門領導分工負責品牌建設工作,明確職能部門和專職人員,制訂落實制度措施,形成工作機制,有計劃、分步驟推進品牌建設。二是支持和鼓勵企業及時注冊商標和專利申請,使品牌取得法律保護,依法保護知識產權。三是對品牌無形資產要作有效評估,對品牌質量、效應等要定期進行評估分析,企業資產重組時要重視品牌整合,防止品牌無形資產的流失。四是注重品牌發展創新。企業要加快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努力形成自己的特有品牌,并與時俱進地注入新的技術,保持品牌活力。
2. 制定品牌發展戰略。企業是“品牌大省”建設的主體,要把各企業品牌建設工作納入地方經濟發展的戰略規劃之中。一是加強品牌戰略研究,加緊組織制定品牌建設中長期規劃,設定近期和遠期品牌發展目標。對照國際、國內同行業先進標準,謀劃品牌開發、推廣、運作和經營,加強品牌注冊和保護。二是從主導產業入手,研究制定地方品牌培育發展戰略規劃,明確奮斗目標和工作任務,把它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抓實抓好。三是大企業集團和行業龍頭骨干企業要發揮主導作用,通過產業集聚、能級發展、資產優化重組等,實施大企業集團發展戰略,培育塑造一批被市場、消費者和用戶認可的品牌。
3. 加大品牌培育、延伸和經營力度。一是積極推進品牌升級。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通過努力,使擁有的注冊商標或品牌盡快成為省級著名商標或省級名牌產品,并爭取成為中國馳名商標和中國名牌產品;已在國內享有聲譽的品牌要進一步發展壯大,力爭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世界品牌。二是推動有條件的企業以品牌為紐帶,實現兼并重組,不斷增強品牌實力。有實力的企業要加快“走出去”,積極參與國際競爭。通過商標境外注冊、建立海外生產基地、銷售公司等途徑,加強品牌國際化建設。強化資本運作,通過購買國外企業和品牌,建立國外產品品牌和銷售渠道,快速進入國際市場,擴大企業國際競爭力。三是加強對傳統產業品牌的開發性保護。重視具有歷史底蘊和人文特色的傳統“老字號”品牌的市場價值,按照市場經濟方式進行開發性保護??赏ㄟ^給特定企業有償使用,特許經營等方式,進一步發揮品牌效應;或鼓勵優勢企業通過購買、兼并等方式開發保護傳統品牌,挖掘提升傳統品牌的市場價值。
(二)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力量的作用,建立健全品牌發展服務體系
1. 發揮行業協會的行業保護、自律、協調和服務作用。一是研究分析行業品牌發展情況,與政府有關部門協同,幫助企業解決品牌發展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通過制定行業品牌培育計劃,交流行業品牌建設經驗,支持行業龍頭企業力爭創造出更多的強勢品牌。二是經常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和品牌業務知識的宣傳、培訓和咨詢等活動,提高企業的商標品牌意識。三是加快建立品牌聯盟,加強行業自律,保護會員單位的品牌專用權,依法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和行業整體利益。四是充分發揮政府和企業間的橋梁紐帶作用,積極搭建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商標、專利、版權等知識產權信息、品牌評價、推廣、交流合作等服務,在確定品牌名稱、辦理商標注冊等方面為企業提供指導。
2. 提高中介機構的專業化服務水平。一是加快建立和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知識化、公信力較強的品牌認證、咨詢、評價、檢測等中介機構,強化服務功能,為企業品牌建設提供戰略制訂、策劃設計、調研分析、運作評估、市場評價、市場維護等多種服務。鼓勵和吸引國際著名品牌咨詢服務機構來浙江設立分支機構。二是建立品牌推廣展示平臺。組織和支持企業積極參加國內外知名展會和有區域經濟特色的經貿文化活動,擴大品牌的國內外市場影響力和競爭力,不斷提升產品、企業、行業和地區的知名度,提高對國內外市場、技術、資本、人才等資源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3. 發揮輿論導向的積極作用。加強與新聞媒體合作,加大品牌建設的宣傳力度,擴大品牌知名度,弘揚傳播品牌文化,形成全社會宣傳品牌、保護品牌、發展品牌的良好社會氛圍。指導和幫助企業做好品牌宣傳策劃,擴大浙江名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引導消費者識別和抵制假冒偽劣產品。
(三)努力營造良好的品牌發展環境,著力引導和推進品牌建設工作
1. 加強宏觀指導。在各地政府的領導下,各級經貿系統要主動與質監、工商、協會和有關部門加強聯系和溝通,負責品牌建設的組織協調、管理和指導實施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有關名牌管理辦法,特別是加強對區域品牌培育創建的指導、協調和服務。結合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和商貿流通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品牌產品、企業和區域品牌的培育規劃,落實有關政策措施,積極組織實施。研究制定不同行業、不同階段品牌建設的工作重點和政策扶持措施,明確職責,分工協作,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品牌大省”的建設工作。
2. 構筑服務平臺。一是拓展信息平臺。通過網上交易市場及各類行業性門戶網站建設等途徑,暢通信息服務渠道,為品牌發展提供國際、國內最新品牌資訊和相關信息服務。二是形成指導平臺。加大企業著名商標、名牌產品和區域品牌的申報推薦和認定的工作力度,注重提高品牌的層次。三是用好宣傳平臺。及時總結品牌發展的先進經驗,對先進單位和重點品牌,通過新聞媒體加大宣傳,擴大品牌影響,營造全社會關注品牌、支持品牌的氛圍。四是提供會展平臺。積極組織企業參加國內外大型博覽會、交易會,充分利用專業性、規模性的大型展會,展示浙江制造品牌整體形象和實力。五是構筑交流平臺。邀請國內外著名品牌專家和學者舉辦專題講座、研討會、論壇等,開展學術交流,通過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促進品牌建設。
3. 創造良好環境。一是建立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場環境。通過加快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完善行政執法、行業自律、輿論監督、群眾參與相結合的市場監管體系,嚴厲打擊制假售假、商業欺詐等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健全市場體系,為品牌建設和發展創造良好發展空間。二是聚焦品牌發展的政策。要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支持品牌發展的相關政策作用,繼續貫徹實施好品牌獎勵激勵政策;鼓勵廣大企業和產業特色明顯的區域塊狀經濟爭創國際國內著名品牌。三是加強品牌保護的法制建設。嚴格實施《產品質量法》、《專利法》、《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研究制定浙江省制造業區域品牌管理辦法;激勵自主創新,規范市場競爭,依法保護企業知識產權,制止和杜絕惡意搶注或偽造企業商標、域名等行為;建立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機制,及時向有關行業和企業通報信息;協助企業在境外注冊商標和專利申請,為品牌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4. 加大扶持力度。一是發揮產業政策導向作用。結合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制定《浙江省重點產業自主品牌培育導向目錄》,強化對品牌發展的政策導向和扶持。制定和完善產業投資、科技進步、資源保障等政策措施,在項目審批、土地供給、資金投向、科研立項等方面,向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品牌企業傾斜;在政府采購、科研孵化、貸款貼息、商標注冊、專利申請、檢驗檢疫、產品通關、跨國投資、國際貿易救濟和信息發布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和便捷服務。二是加強對傳統“老字號”品牌企業技術進步的財政支持力度,確保有市場前景、發展潛力和核心競爭力的傳統“老字號”品牌在主要商業街、旅游消費集聚地得到發展。建立傳統“老字號”品牌資源庫,挖掘發展“老字號”品牌資源,運用法律、市場、行政手段加強對“老字號”品牌的保護和運作。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本文來源:浙江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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