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慈溪市專利獎勵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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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勵對象
獲得當年度授權發明專利的第一專利權人、符合授權專利指數要求的企業;
第一專利權人地址在本市轄區內的個人、社會團體和企業,且專利申請和授權地址(郵編)均在本市。
二、獎勵范圍和額度
1、對當年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第一專利權人為企業的,每件給予1.6萬元的獎勵;第一專利權人為個人的,每件給予1萬元的獎勵(以上獎勵含寧波市獎勵資助經費)。
2、對當年授權企業的每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專利分別設定授權指數為10、2、1。對年度內累計授權指數達到20、30、50及以上,且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授權指數比例在50%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2萬元、3萬元和5萬元獎勵。
三、獎勵登記材料
(一)國內授權發明專利申請獎勵應提供以下材料:
1、慈溪市授權發明專利獎勵申請表(附表1);
2、年度授權發明專利獎勵登記清單(附表2);
3、專利權人為單位的,提供授權專利證書原件及扉頁復印件、專利權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單位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專利權人為個人的,提供授權專利證書原件及扉頁復印件、專利權人的身份證或戶籍證原件及復印件、具有個人結算功能的存折或銀行卡復印件、如委托他人辦理需提供委托書(附表5)。
(二)企業授權專利申請獎勵應提供以下材料:
1、慈溪市企業授權專利申請獎勵登記表(附表3);
2、年度企業授權專利登記清單(附表4);
3、授權專利證書原件及扉頁復印件、專利權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四、辦理程序
年度專利獎勵申請登記辦理時間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間的工作日,辦理窗口設在市行政服務中心(三北大街777號)2樓D區綜合窗口。
獎勵款項待全部登記結束,經市科技局審定、市財政局核準后,統一發放到獎勵對象帳戶。
五、有關要求
專利權人為騙取補助而進行非正常申請的,不得享受本辦法各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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