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專利侵權如何進行維權取證
資政知識產權
專利侵權行為,也可以稱為侵犯專利權的行為,根據我國《專利法》的的規定:專利侵權行為是指在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內,任何他人在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也沒有其他法定事由的情況下,擅自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專利的行為。
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侵權行為模式包括: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外觀設計專利侵權行為模式包括: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資政知識產權建議全權委托專業律師代為處理侵權證據取證工作。知識產權案件專業性較強,權利人自行取證,對取證的方向和范圍把握的十分準確會有一定的難度。律師是專業從事法律工作的,不僅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而且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熟練的訴訟技巧,能在不同的訴訟階段為當事人作出適當的選擇。一般說來,律師調查取證要比當事人調查取證方便得多,收集證據的范圍也更加廣泛、精確。
為了確保證據的客觀公正性,資政知識產權律師會聯系熟悉的公證處,由公證人員陪同進行證據保全。公證機關的法定業務之一便是“保全證據”,公證證據具有推定為真的效果。
《民事訴訟法》第5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經過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應當確認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公證機關對證據進行保全,其效果與法院依職權所進行的保全,是相等的。在訴前,當事人能夠充分運用公證機關收集、保全證據,是一個做好訴前準備的有效措施。
專利侵權取證過程中之所以推薦律師全權代理的另一個原因是:專利侵權案件需要判斷產品是否侵權,即將侵權產品與專利進行比對,判斷是否落入專利權保護范圍。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范圍以權利要求為準,外觀設計專利則以圖片或照片為準。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侵權遵循全面覆蓋原則,即侵權產品需要包含權利要求所有技術特征。對于外觀設計產品采用“整體觀察,綜合判斷”原則,即侵權產品需要在整體上與涉案專利相同或相似。
專利權人雖然對該專利較為熟悉,但是對專利或產品的熟悉不等于對專利侵權判定標準的熟悉,在取證過程中往往會發生不確定是否構成侵權的情形,即: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不完全相同,確實相似但是不確定是否侵權。
委托律師的好處便在該階段進一步確定侵權落入情況,當獲取的證據經由律師判定不落入時,可以及時停止該項產品的取證,減少無效支出。也便于及時調整訴訟策略,重新尋找新的侵權線索。不要等到法院開庭才發現明顯不侵權,這樣不僅浪費了前期的取證費用、時間,同時也浪費了法院的司法資源,以及相應的律師費用、訴訟費用。還有可能導致其他侵權線索的滅失。
資政知識產權旗下設有浙江新篇律師事務所,能夠為客戶提供非常完善的知識產權維權服務,尤其是專利等領域的申請及后期維權工作。歡迎您咨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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