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杭州市著名商標認定工作的開展通知
五洲商務網
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經開、景區分局,大江東局:
為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鼓勵引導企業爭創商標品牌,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促進我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根據《杭州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規定,市局決定開展2015年杭州市著名商標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新申請認定商標范圍:2013年1月1 日前注冊的商標,同時要求自2012年1月1日后連續使用滿三年,按認定標準規定若在商標注冊、使用時間上予以放寬的,按此時點可后推商標注冊、使用時間。
二、申報時間及基本程序
1、申請人(商標注冊人)自愿提出認定杭州市著名商標的申請,在2015年4月26日至5月31日期間向申請人住所所在地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進行申報。
2、申請人可從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下載或到住所所在地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領取《杭州市著名商標認定申請表》(見附件1),經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指導后,在申報截止時間內填寫《杭州市著名商標認定申請表》,并連同《認定杭州市著名商標申請報告》、有關證明材料一并報送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申報材料制作和遞交的具體要求見《杭州市著名商標認定工作程序》第二章第五條。
3、申請人在遞交紙質申報材料的同時,必須在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互聯網站上的“杭州市著名商標認定”欄目中填寫并提交電子申報數據。
4、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在受理申請人遞交的申報材料后,按照《杭州市著名商標認定工作程序》的要求進行初審,初審中發現申請材料需要補正的,應當一次性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予以補正。經初審對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應當簽署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初審意見,以局行文方式形成《初審推薦報告》給予推薦,并在2015年6月30日前連同企業遞交申請材料及證明材料一份和《申報認定杭州市著名商標推薦匯總表》(見附件3)向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集中報送;對認為不符合認定條件或未及時完成材料補正的申請,不予推薦報送,退回申請材料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5、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應提前做好轄區內擬申請認定杭州市著名商標的申請人的摸底工作,并及時做好對申請人的輔導,市局將于四月中下旬集中組織培訓,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于四月十日前將參加培訓的名單上報(見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做好相應的組織工作,嚴格按照《杭州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以及三個配套文件的要求,依法、公開、公正、公平地開展認定工作。
2、注重服務。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要加強對市著名商標認定工作的宣傳,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鼓勵企業提升品牌聲譽。要對申請人做好指導工作,對申報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可及時向市局反應。
3、嚴格審核。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要認真核實申報的有關數據和材料,對審查合格擬上報的商標必須統一向企業社會責任有關管理機關部門征求意見,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推薦,如上報將按照目標考核規定執行,遇特殊情況的需附說明。
4、規范上報。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向市局推薦的商標必須以局行文的形式上報,并排出推薦的先后次序,按附件2的格式規范填寫推薦表格,提供相關的推薦材料。
5、網上申報。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要及時在網上受理申請并進行所有申報表中數據的審查、修補;在向市局上報紙質文件及申報材料的同時,按照網上申報流程,通過網站管理軟件上報申報表數據。
附件:
3、參加培訓人員名單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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