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分類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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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局采用國際專利分類對發明專利申請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進行分類,以最新版的國際專利分類表(IPC)中文譯本為工作文本,有疑義時以相同版的英文或法文版本為準。
分類的目的是:
(1) 建立有利于檢索的專利申請文檔;
(2) 將發明專利申請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分配給相應的審查部門;
(3) 按照分類號編排發明專利申請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系統地向公眾公布或者公告。
本章僅涉及發明專利申請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分類。外觀設計的分類參考《外觀專利申請中對外觀設計分類要求》。
分類的內容
對每一件發明專利申請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技術主題進行分類,應當給出完整的、能代表發明或實用新型的發明信息的分類號,并盡可能對附加信息進行分類;將最能充分代表 發明信息的分類號排在第一位。
發明信息是專利申請的全部文本(例如: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中代表對現有技術的貢獻的技術信息,對現有技術的貢獻的技術信息是指在專利申請中明確披露的所有新穎的和非顯而易見的技術信息。
附加信息本身不代表對現有技術的貢獻,而是對檢索可能是有用的信息,其中包括引得碼所表示的技術信息。附加信息是對發明信息的補充。例如:組合物或混合物的成分,或者是方法、結構的要素或組成部分,或者是已經分類的技術主題的用途或應用方面的特征。(本文來源: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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