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姓名或者名稱變更
資政知識產權
(1)個人因更改姓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2) 個人因填寫錯誤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聲明及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3)企業法人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4) 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5)機關法人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上級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
(6)其他組織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7)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參照以上各項規定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8)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因更改中文譯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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