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專利侵權訴訟中專家型人民陪審員制度
五洲商務網
專利作為一種無形資產在利益角逐方面優勢凸顯,侵權人借助專利技術可以迅速占領某一市場領域進而獲得巨大的利潤收益,專利侵權訴訟中存在的侵權成本低,維權困難且成本高等問題都嚴重制約著我國專利技術的創新發展。
法國憲政學者托克維爾指出:“陪審制度,特別是民事陪審制度,能使法官的一部分思維習慣進入所有公民的頭腦。而這種思維習慣,正是人民為使自己自由而需要養成的習慣。”①在專利侵權訴訟復雜多變的當今時代背景下,美國依然由普通人組成陪審團對專利侵權案件進行審理的審判方法仍發揮著重要作用。在美國審判實務中,陪審團對包括認定專利的有效性、是否構成侵權、賠償金的數額等事實問題進行審理,其參會影響法院的判決。根據普華永道發布的《2014美國專利訴訟研究報告》可以看出專利侵權訴訟的勝訴率和賠償數額在有陪審團參與時會得到極大提高,從下圖中就可以發現這一點。
勝訴率無陪審團審判陪審團審判
1995 - 1999 年43% 81%
2000 - 2004 年55% 78%
2005 - 2009 年58% 77%
2010 - 2013 年64% 74%
此外,根據該報告顯示,在2010年-2013年這一階段,有陪審團參與審理的專利侵權案件的賠償額高出37. 5 倍。
不同于美國陪審團制度,我國在民事訴訟中依據本國國情建立的是人民陪審員制度。在專利侵權訴訟中適用專家型人民陪審員制度以對專利侵權訴訟產生積極影響包括以下內容:
( 一) 參與審級
在專利侵權訴訟中,專家型陪審員參與侵權訴訟審理可以提高案件的審判效率,因其具備一定專業知識可以有效協助主審法官理清復雜的案件事實,幫助法官根據案件事實確定適用的法律依據,為案件公平合理的解決提供見解和幫助,提高案件審判的效率。專家型陪審員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與國家知識產權局擬定方案,由各個地方法院與知識產權局參與共同實施選出各個不同領域具備專業知識的人組成專家陪審員的儲備庫。
( 二) 適用及職責
對于不同審級的專利侵權訴訟,可以挑選數量不同的專家陪審員參與審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合議庭的人數必須是單數,而參與審理的審判人員一般也是3-5人,所以,可以挑選2名以上雙數的專家陪審員與審判人員共同組成合議庭。
總的來說,針對專利侵權訴訟專業技術較強,法官在認定專利侵權事實和法律適用等審理任務負擔較重,在是否構成侵權以及侵權成立后賠償數額的認定等方面僅有主審法官來確定會存在一定的偏差,引入專家型人民陪審員制度,對于侵權事實的認定以及適當提高損害賠償數額、懲罰侵權行為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減少事實認定錯誤和賠償數額偏低等問題的出現。這為我國專利保護機制的逐步發展和完善,促進我國自主創新能力,構建創新型國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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