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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是任何單位或個人的權利,但想使專利權全部無效卻也并非易事。在找到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后,如何應對其與涉案專利的爭議點是至關重要的。
涉案專利名稱為“一種垃圾袋的發熱封口裝置”,專利號為ZL2019215127766,專利權人為**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無效宣告請求人為**工業設計有限公司。
請求人委托資政知識產權·浙江新篇律師事務所對涉案專利提起無效宣告請求,本案由資政代理人張品品主辦,分享辦案經驗如下。
請求人采用了以下5分證據,分別是:
證據1:中國專利,一種垃圾袋封口裝置及智能垃圾桶,專利號:2019101464133;
證據2:中國專利,封口機電熱座的改良結構,專利號:200710123526;
證據3:中國專利,封口機用發熱模塊,專利號:201711064543X;
證據4:中國專利,一種安裝于電熱取暖器上的磁座組件,專利號:2009200044273;
證據5:中國專利,發熱絲固定結構及智能垃圾桶;專利號:2018216347839
為避免專利被無效,涉案專利權人在口審前主動將權利要求5、8、9、10并入權利要求1,并形成新的權利要求1,該合并后的權利要求1技術特征繁多,結構復雜,大幅增加涉案專利的無效難度。
但是,縱使難度再大,困難再多,也不影響資政知識產權扎實辦案的風格。代理人經過庭前會議討論、分析,結合庭審審理法官態度,預判,并最終確認涉案專利的3個主要爭議點,分別為:
(1)采用不同的技術手段解決相同的技術問題是否能夠替換;
(2)使用的現有技術是否過多;
(3)其他的技術領域是否能夠作為現有技術使用。
為理清事實,資政知識產權代理人針對上述3點爭議,分別作出回應如下:
關于爭議點(1):采用不同的技術手段解決相同的技術問題是否能夠替換。
涉案專利新的權利要求1所請求保護的技術方案與證據1公開的內容相比,存在如下區別:“所述緊固單元(40)使得所述連接端子(31)與所述發熱絲(20)的端部相壓合從而實現所述導線(30)與所述發熱絲(20)電連接”。涉案專利通過緊固單元先實現發熱絲和連接端子的壓合再進行電連接,而證據1中,發熱絲的兩端與線束(相當于涉案專利的發熱絲)先通過冷壓端子(相當于涉案專利的連接端子)冷壓連接,再通過冷壓端子與張緊機構的限位臺階的抵靠實現緊固。
請求人口審時提出,雖然涉案專利是先緊固后實現電連接,而證據1是先電連接后緊固,雖然兩者采用的技術手段略有不同,但在證據1已經公開了冷壓端子實現電連接后通過張緊機構實現張緊的技術手段的基礎上,本領域技術人員容易想到通過壓合的方式來進行固定實現電連接,這種電連接和緊固張緊順序的顛倒的變更并不需要付出創造性的勞動,且其產生的技術效果也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預料到的。
關于爭議點(2):使用的現有技術是否過多
請求人采用了證據1-5五份證據來對涉案專利進行無效。其中證據2和證據5是為了強化區別技術特征為公知常識進行使用,采用證據1結合5的方式來評價權利要求1的創造性,用證據3評價權利要求4的創造性,用證據4評價權利要求6和權利要求7的創造性。
在審查指南中第四部分第六章中第4條指出了“對于實用新型專利而言,一般情況下可以引用一項或者兩項現有技術評價其創造性,對于由現有技術通過“簡單疊加”而成的實用新型專利,可以根據情況引用多想現有技術評價其創造性。
請求人口審時提出,涉案專利的權利要求4是主基面和折彎面的夾角作進一步限定,權利要求6和7是對緊固單元的進一步限定,上述技術特征對于整體的技術方案并非是不可或缺、無法割裂的,各個技術特征均是可以單獨作用完成各自功能的。因此采用多份現有技術評價涉案專利的創造性是允許的。
關于爭議點(3):其他的技術領域是否能夠作為現有技術使用
請求人采用了證據4(專利名稱:一種安裝于電熱取暖器上的磁座組件;專利號:2009200044273)是用在取暖器上的導線安裝座,分類號為H01R9。涉案專利是一種垃圾袋的發熱封口裝置,是發熱絲的安裝座,分類號為B65B51。雖然兩者技術領域不同,但是兩者解決了相同的技術問題,如何實現連接端子的固定,且均采用螺絲螺母的方式進行固定。從而促使本領域技術人員跨領域尋找此技術手段,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也不存在任何技術障礙。
結論:上述觀點資政代理人在庭前做好準備并在庭上重點強調,最終觀點被審查員認可,2021年8月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做出了第51261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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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品品,資政知識產權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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